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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科(6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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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6-18 18:00
财报发布 -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5] 业绩说明会 - 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27日10:00 - 11:00举行业绩说明会[4][5][7] - 说明会在价值在线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4][7]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王吉杰、财务总监沈新根等[7] 投资者参与 - 投资者可于2025年6月27日前会前提问[3][8] - 可于当天通过网址或微信小程序码参与交流[7][8]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 - 31655960,邮箱ir@sribs.com[9] 会后查看 - 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说明会情况及内容[9]
上海建科(60315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8 18:00
会议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召开[6] -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22] 股东投票 - 133人代表339,483,606股投票,占比84.0855%[9]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同意339,371,606股,占比99.9670%[1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同意占比99.1663%[15] - 《续聘审计机构》总表决同意占比99.9785%[16] -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占比99.9232%[19]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同意占比99.9576%[20] - 《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同意占比99.9383%[20]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18 18:00
会议信息 - 2025年6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33人,持股339,483,606股,占比84.0855%[2]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部分高管列席[4]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7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9%[5][6][7]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06-12 16:30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52亿元,同比增长3.54%[20] - 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为3.43亿元,同比增长8.49%[20] - 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76亿元,同比增长16.46%[20]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归母净资产35.81亿元,同比增长3.54%[20] - 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73%[20] - 202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15亿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3.43亿元[61] 业务发展 - 公司现金收购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22] - 新开科研项目138项,完成科研成果115项,新立项各类标准76项,获批发布主参编标准79项,获部市级科技奖19项[23] - 获得发改委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信,收购四川禾力公司获5项水利工程甲级专项检测资质,下属检验公司获上海市首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和9个专项检测资质[24] - 服务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比例超80%[25] - 与9家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6] 分红回购 - 2024年度实施2023年度现金分红98366665.44元(含税),分红比例超30%[27] - 2024年完成回购公司股份5802710股,支付金额94965451.50元(不含交易费用)[27]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5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亿元,占2024年净利润比例为30.05%[61] - 2024年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8亿元,占净利润比例为57.77%[61] 公司治理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43项,听取报告3项[31]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3次股东大会,其中定期会议1次,临时会议2次,审议通过12项议案,听取1项报告[34] - 2024年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52][53] 未来展望 - 2025年以“融合发展”为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43] - 2025年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65] 子公司情况 -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9.833767亿元、负债总额2.885998亿元、净资产6.947769亿元,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2.667336亿元、净利润2396.79万元[79] - 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565.57万元、负债总额1041.72万元、净资产4523.85万元,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991.23万元、净利润1.1万元[80][81] -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367.01万元、负债总额402.29万元、净资产5964.72万元,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4826.05万元、净利润291.83万元[83] 担保情况 - 公司为16家控股子(孙)公司在招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7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使用担保金额3.214572亿元,预计担保金额7亿元[77]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4项制度[41]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需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139]
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48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5] - 修订配套议事规则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5] - 修订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包含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4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评估 [46] -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先认可 [45][46]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提案权门槛维持1%股份比例要求,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 [22] - 明确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12][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多项行为规范,包括禁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14][15] 董事会运作机制优化 - 董事会成员保持14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 [37] - 明确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妥善处理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34][35] - 董事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重大过失的董事需连带赔偿 [36]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明确包含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等7类人员 [50][51] - 建立总裁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51][52] - 高管执行职务致损需赔偿,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 [53] 利润分配与资本制度 - 违规分配利润的追责范围扩大至负有责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5] - 减资程序细化,要求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步减资(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60] - 新增减资弥补亏损条款,明确该情形下不得向股东分配或免除出资义务 [60][61] 清算与解散条款 - 明确董事为法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清算需承担赔偿责任 [64][65] - 清算组成员新增忠实勤勉义务要求,怠于履职需赔偿损失 [66][67] - 解散事由公示要求,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63]
上海建科: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43
股东会基本信息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将于2025年6月18日14点在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19号公司莘庄科技园区10号楼三楼报告厅召开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 A股股东可通过登记在册的603153股票行使表决权 [6] 审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主要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包括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 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2]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合并计算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所有议案需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5][6] - 融资融券及沪股通投资者投票需按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执行 [4] 参会登记与安排 - 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 现场参会需在2025年6月13日15:00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完成登记 [6] - 会议不提供礼品及餐食接待 坚持朴素从简原则 [7]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需填写附件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表决意向 [9]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5-23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核准首次发行5500.00万股普通股,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986.1106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320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和普通股总数均为40986.1106万股[14] 股东信息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1520.00万股,比例36.00%[17] -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认购8000.00万股,比例25.00%[17] -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认购3200.00万股,比例10.00%[17]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购3200.00万股,比例10.00%[17] -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3200.00万股,比例10.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116]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2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3 18: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8] 提案与通知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3][24] 会议相关时间与变更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4]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7]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买入违反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43] 累积投票制细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对所有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4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个当选的董事的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45] - 若首次投票造成当选董事超过拟选举人数且有两名以上董事得票相同,应就得票相同的排名最后两名以上董事在下次股东会重新选举[45] - 若重新选举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2/3以上时,下次股东会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的2个月以内召开[45]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6] - 召开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进行,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8]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4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其他规则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2] - 股东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3 18: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4]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 -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3日前书面通知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出席与表决 -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2/3,审计委员会审议其履职情况[1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方式进行[16]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2] - 出席会议的董事、秘书和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签名[2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执行 - 公司总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和问题[25]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发现问题督促总裁纠正[25]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上海建科(603153) -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5-23 18:3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2,00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986.1106万股,普通股总数为40,986.110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3] 董高人员股份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向法院诉讼,30日未处理或情况紧急时可自行诉讼[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名单[13] 股东义务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8]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12][13]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1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13]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总裁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8] - 董事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19]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的权限,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8]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科技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8] 独立董事相关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条件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等[19]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条件包括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等[1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20] - 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其他委员会相关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6] -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和总裁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应遵守相关规定[2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3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2]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偿债或提供担保[32] - 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3]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会确定人员组成[34] - 《公司章程》等修订后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6] - 本次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3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24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