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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6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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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4 17:53
董事会调整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实到5人[2] - 第七届董事会将调整为7名董事,含4名非独董、3名独董[2] - 提名徐亚娟等3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提名田利明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5] 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开临时股东大会[13] 人员信息 - 徐亚娟生于1973年3月,1996年参加工作[16] - 周小成生于1985年7月,2008年参加工作[16] - 卢建平生于1963年10月,有染料行业经验[16] - 田利明生于1954年,1991年起在染料协会工作[17]
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琦)
2024-11-04 17:53
独立董事提名 - 吴琦被提名为江苏亚邦染料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吴琦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和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承诺事项 - 尽快参加培训获相关证明[2]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6] 审查结果 - 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11-04 17:53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 章程调整 - 《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人数为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1] 人员提名 - 提名徐亚娟等3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田利明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王中方等2人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3] 职工选举 -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卫锋为职工代表监事[4] 选举安排 -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将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4]
亚邦股份: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战略发展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11] - 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6]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4 17:5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4日召开[1] - 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1] 监事提名 - 同意提名王中方、王登兵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卫锋为职工代表监事[2] - 提名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利明)
2024-11-04 17:5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S 扫描全能士 本人田利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 ...
亚邦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琦)
2024-11-04 17:53
独立董事提名 - 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提名吴琦为江苏亚邦染料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未持有1%以上股份,非前十股东相关自然人[5] - 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6]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6]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9] - 在江苏亚邦任职不超六年[9]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其他情况 - 未取得培训证明,承诺尽快获取[2] - 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9]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04 17:5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6] - 公司住所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经理[1] 股份与人员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特定情形合计不超10%[2] - 董事等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3] 组织架构调整 - 董事会由5名董事变为7名,独立董事由2名变为3名[3] 职权变更 - 董事长新增紧急情况特别处置权并事后报告职权[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其他规定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修订后的章程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8]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6年2月由亚邦化工集团联合59名自然人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8000万元[18] - 2014年8月19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200万股,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017万元,股份总数为57017万股,均为普通股[9][21] 股东相关 - 亚邦化工集团发起时持股41.88%,许旭东9.75%,尹云7.50%等[18]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4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7]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4] 独立董事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04]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5] 总经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9] - 可批准交易金额占净资产值10%以下事项[12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等[13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5] - 实施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4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2][153]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0][161][16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4]
亚邦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每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