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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6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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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04 17:5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6] - 公司住所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漕溪路9号联东U谷常州国际企业港11栋[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经理[1] 股份与人员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5%,特定情形合计不超10%[2] - 董事等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3] 组织架构调整 - 董事会由5名董事变为7名,独立董事由2名变为3名[3] 职权变更 - 董事长新增紧急情况特别处置权并事后报告职权[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其他规定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修订后的章程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8]
亚邦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每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11]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1-04 17:53
人事变动 -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卫锋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 - 张卫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张卫锋1978年3月出生,本科,有注会、注税资格[5] - 曾在江苏明都汽摩、康佳等公司任职[5] - 曾担任亚邦股份财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5]
亚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四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一票表决权[13] - 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14]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16] - 决议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18]
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利明)
2024-11-04 17:5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S 扫描全能士 本人田利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提名为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 ...
亚邦股份: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科学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公 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24-11-04 17:5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0日14点30分在江苏常州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5]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董监高[7]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A股代码603188[13] - 股东每持股一股拥有对应投票总数[26] - 展示部分候选人获票情况[28]
亚邦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 ...
亚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4] - 董事当选票数有规定[5] - 董事收到提案二日内通知并提交审议[7]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撤换[10] - 董事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1] - 董事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11] - 擅自离职使公司受损应赔偿[11] - 公司不为董事纳税[11]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1]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总数三分之一[15]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下设多个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22] - 董事会负责多项职权[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1] - 董事长特定情形需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31] - 召开临时董事会提前3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除外[31]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34] - 相关材料存放公司10年[37][38] 董事会权限相关 - 对外投资等交易金额占净资产值10%以上且未达标准事项由董事会办理[26] - 关联交易金额达标准且未达规定标准由董事会办理[26] 董事会秘书相关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9] 规则执行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40]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04 17: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6年2月由亚邦化工集团联合59名自然人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8000万元[18] - 2014年8月19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200万股,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017万元,股份总数为57017万股,均为普通股[9][21] 股东相关 - 亚邦化工集团发起时持股41.88%,许旭东9.75%,尹云7.50%等[18]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4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7]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4] 独立董事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04]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5] 总经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9] - 可批准交易金额占净资产值10%以下事项[12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等[13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5] - 实施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4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2][153]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0][161][16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