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60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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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08 18:53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内蒙新 华的行为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995 号 致: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内蒙 ...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4-25 16:23
教材业务 - 销售码洋本期22706.93万元,增长率-12.81%[2] - 营业收入本期13939.45万元,增长率-9.67%[2] - 营业成本本期5958.10万元,增长率-24.00%[2] - 毛利率本期57.26%,比上年增减8.06%[2] 教辅+一般图书业务 - 销售码洋本期38691.39万元,增长率5.25%[2] - 营业收入本期38497.70万元,增长率18.75%[2] - 营业成本本期20603.35万元,增长率25.40%[2] - 毛利率本期46.48%,比上年增减-2.84%[2]
内蒙新华(60323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6:23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59亿元,同比增长8%[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亿元,同比下降9.8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同比下降10%[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6%,同比减少1.10个百分点[4] - 2024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5.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7] - 2024年1-3月公司净利润为1.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17,18]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51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99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76亿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2.79亿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36元[19]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7亿元,同比增加80.13%[10]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9.98亿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3.6亿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6.02亿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62亿元[21] 资产负债 -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4.88亿元人民币[14,15,16,17] - 2024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63亿元人民币[14] - 2024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5.44亿元人民币[14] - 2024年3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为7.11亿元人民币[14] - 2024年3月31日公司存货为0.89亿元人民币[14]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58亿元[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68,605.57%,主要系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应交税费增加427.81%,主要系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所得税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9] 其他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为1.32亿元人民币[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0.35亿元人民币[17]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0.40亿元人民币[17] -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稳定,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12]
内蒙新华(603230) - 内蒙新华_2024年04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19 17:55
公司业务发展和转型升级 - 公司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开创公司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新格局,努力实现公司各业务板块全面发展[2] - 在教育服务板块,公司主要通过推进网络管理机制和归集教辅产品来提升市场规模,拓展市场空间[2] - 在文化消费板块,公司主要通过扮靓实体书店新颜值和掀起全民阅读新热潮灌输阅读理念,并通过加强上下游联动的方式来提升服务效率[2] - 在现代物流板块,公司主要通过智慧化升级建设来提升物流效率,增强物流能力[2] 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做出的优化调整[3] -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 线上线下业务协同 - 公司将全力做好实体书店"最美书店"建设和中心门店二次升级,在保持品牌价值的同时,努力塑造千店千面形象,走差异化特色化之路[4] - 公司积极开展线上销售渠道的布局,创建了小程序"内蒙新华马上购",累计发展会员二十余万人[4] - 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实现了线上线下对接[4]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085,35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3%[2]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1 15:35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18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问题征集: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cRAZFYkK4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 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 ...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3年度报告书
2024-04-10 02:58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 上市公司对募集金进行了专户存 | | --- | --- | --- | | |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 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募集资金 | | 序号 18 | 督导内容 承诺事项 | 工作情况 投资项目变更情形。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序号 | 督导内容 | 工作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 | |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 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 | | 作计划。 |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 保荐机构与公司已签署保荐协议并 | | |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 于该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 | |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 期间的权利义务。 | | |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 3 | | 20 ...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0 02:58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1] - 相关议案经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情况 - 立信对2023年度财报审计并核查关联资金往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3][4]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监督会计师事务所[8]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0 02:58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丽珍、宗那生、贺军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 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 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 运作》等 要求, 内蒙古 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丽珍、宗那生、贺军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0 02:58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2]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3] 会议审议情况 - 2023年2 - 11月多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资金管理、财报等[4] 审计相关情况 -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6] - 认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欺诈等问题[7] - 认为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无重大问题[9]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10 02:58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公司概括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 1947 年 9 月 1 日,现有 成员企业 20 个,销售网点 232 处,员工 1800 余人。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成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成为我区国有文化产业 "第一股"(股票代码:603230,股票简称:内蒙新华)。 2023 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以铸 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导向,坚 持稳中谋进、稳中谋优、稳中谋强、稳中谋快的工作总基调,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积极履行国企担当和社会责任,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 统一、双促进,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中国红十字奉献奖 章",旗下多家公司荣获全国、省市级及行业荣誉近 20 项,高 质量发展的基础更牢、成色更足。 股票简称: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