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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6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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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收入加速增长,规划保障分红水平
国投证券· 2024-04-24 12:31
业绩总结 - 奥普家居2023年实现收入20.0亿元,同比增长6.2%[1] - 2024年Q1公司实现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10.1%[1]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总计派发约3.1亿元,分红率达99.99%[1] - 公司2024年~2025年预计每股收益分别为0.89元和1.03元,维持买入-A的投资评级,目标价15.13元[3] - 公司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逐年提升,2026年预计净资产收益率将达到24.7%[3] 用户数据 - 2026年营业收入预计达到2,635亿元,较2022年增长11.8%[5] - 2026年净利润预计达到480.9亿元,较2022年增长100%[5] - 2026年ROE预计为24.7%,较2022年增长58.3%[5] 未来展望 - 公司2026年P/S比率预计为1.8,较2022年下降28%[5] - 公司2026年EV/EBITDA比率预计为4.9,较2022年下降29.7%[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奥普家居Q1毛利率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主要因高毛利率电器收入增长带动[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6年P/S比率预计为1.8,较2022年下降28%[5] 其他新策略 - 买入评级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6] - 风险评级A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6]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杜立民(离任)
2024-04-23 18:4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杜立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 曾先后任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浙江大学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职位。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 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3 18:4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 第一节 股东 6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9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 第一节 董事 21 |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4 | | | | 第三节 董事会 27 | | |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31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 第一节 监事 34 |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5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国鑫(离任)
2024-04-23 18:4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马国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杭州医疗器械厂主任、副经理,浙江省家用电器协会筹备组成员、主任、 副秘书长。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现场 调研等方式参与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公司及管理层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配 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
奥普家居: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8:44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9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现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2642 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55.2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2.93 万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42.28 万元,已由主承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8:43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第 | 1—5 | 页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 6—13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第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第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 第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 第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0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1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2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3198 号 奥普家居股份有 ...
奥普家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8:41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编号:2024-030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相应变更会计政策,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普家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盈余公积"、"未分配 利润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18:41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
奥普家居:招商证券关于奥普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3 18: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机构")对奥普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 号)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855.21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6,812.9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42.2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招商证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 健验〔2020〕6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奥普家居(60355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18: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办公地址也在同一地点[16]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3551[16]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96,276,772.60元,同比增长6.17%[17]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319,977.34元,同比增长28.82%[17]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106,894.77元[17]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4,582,935.79元,同比增长4.54%[17]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80元,同比增长31.15%[17] - 公司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80元,同比增长31.15%[17]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25%,较上年增加4.69个百分点[17]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76%,较上年增加7.90个百分点[17]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主营家电产品包括浴霸、晾衣机、照明等,不断推出智能化、健康化产品[29] - 公司主营家居产品包括集成吊顶、集成墙面、全功能阳台等,提供一站式空间解决方案[30] 公司战略举措 - 公司建立高水平研发团队,持续推出新品如双倍烘隐形晾衣机和新品厨房空调[23] - 公司持续优化组织架构及流程结构,全面提升运营效率[23] - 公司全面布局各类渠道,包括线下实体渠道、电商渠道、工程渠道、家装渠道和跨境渠道[23]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7%[41]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3%[4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2%[41] - 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为24.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41] - 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率为33.43%,较上年期末下降0.57个百分点[41] 公司治理及股东信息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0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连带赔偿责任[109] - 公司控股股东Tricosco出具了避免与奥普家居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10] - 实际控制人Fang James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