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6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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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7:31
(二)平等性原则: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 会、提供便利。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 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 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
奥普科技(603551)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 作,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 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
奥普科技(603551)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子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设立的公司所属的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股 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利 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派出董事指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所称 派出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员管理办法派往参股公司的管理人员或业 务人员。 第五条 本办法是公司设立并管理各子公司的规范性指导依据,各子公司的派 出董事和派出人员应该积极推进并确保本办法得以贯彻实施。 第六条 公司应依照本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对子公司实行专业管理。未经 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特别授权,不得越权干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根据分工、协作与分散投资风险原则以及经营需要, 依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规定,由公司 拥有 ...
奥普科技(60355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7:3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或者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 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
奥普科技(60355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17:30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奥普科技(60355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7:30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至2025 年 9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 ...
奥普科技(60355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7:30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 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 ...
奥普科技(60355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7:30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 事长 Fang James 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 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
奥普科技(603551)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5 17:30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5,773,029.04 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 ...
奥普科技(60355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17:2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2亿元,同比下降4.92%[2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同比下降4.92%[50] - 营业收入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2%[64]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增长7.85%[75]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8.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134] - 营业收入为5.1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4%[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9亿元,同比增长7.8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4亿元,同比增长12.02%[23] - 2025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1.26亿,同比增长12.02%[50] - 利润总额为1.544亿元,同比增长9.13%[23]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亿元[74] - 净利润达1.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13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135] - 营业利润为1.4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5%[139] - 净利润为1.3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3%[139] - 基本每股收益0.35元同比增长9.38%[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同比增长13.79%[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5%同比增加1.59个百分点[24] -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1%同比增加1.77个百分点[24]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2.62%[2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股,同比增长9.4%[13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4.5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9%[64] - 销售费用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31%[64] - 研发费用4110.7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96%[64] - 研发投入4110.72万元,占收入比例5.01%[52][58] - 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0.41亿元,占营业收入5.01%[58] - 研发费用为4110.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0%[135] - 销售费用为1.3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3%[134] - 销售费用为1.15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9%[138] - 研发费用为2759万元,同比下降19.3%[13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64.67万元,同比增长45.6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64.67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45.69%[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45.7%至6464.67万元(2024年同期4437.19万元)[142]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增长887%至8772.05万元(2024年同期888.77万元)[1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82.8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0.36%[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转负为-1482.85万元(2024年同期正现金流2944.35万元)[142]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下降96.4%至126.46万元(2024年同期3518.49万元)[1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中分配股利/利润支付金额同比下降32.6%至20838.02万元(2024年同期30927.84万元)[142][1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467万元,同比下降15.2%[141] - 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3.4%至56968.45万元(2024年同期58975.34万元)[14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9.64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46.96%同比下降15.62%[65] - 存货1.52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7.42%同比上升3.65%[65] - 短期借款105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90.91%[65] - 境外资产255.73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0.12%[67] - 货币资金减少至9.6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1.42亿元下降15.6%[127] - 应收账款降至1.2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8亿元减少8.1%[127] - 存货增至1.5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47亿元增长3.6%[127] - 流动资产总额降至12.8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4.65亿元下降12.1%[127] - 短期借款增至1050万元人民币,较期初550万元增长90.9%[128] - 应付账款降至2.3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34亿元基本持平[128] - 合同负债降至7389万元人民币,较期初9050万元下降18.4%[128]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8.5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03亿元下降15.1%[130]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增至1.5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868万元增长102.5%[130] - 长期股权投资为3.7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34.3%[131] - 总资产为24.4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2.8%[131][132] 股东权益和分红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4亿元,同比下降8.3%[23]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合计派发1.151亿元[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62%[6] - 公司拟实施中期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亿元(含税),占半年度净利润的86.62%[80] - 公司采用"每10股派息3元"的利润分配方案,总派息额1.15亿元[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降至13.1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4.33亿元下降8.3%[1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04亿[151] - 未分配利润为4.092亿[151] - 资本公积为7.418亿[151]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3.170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5.5285亿元减少2.358亿元(下降15.2%)[159][160]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45324亿元,较期初3.63919亿元减少2.18595亿元(下降60.1%)[159][160] - 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7.36972亿元,较期初7.35431亿元增加154.11万元[159][160]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5613.21万元,较期初4391.66万元增加1221.55万元(增长27.8%)[159][160] - 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利润为3091.25万元[160] - 公司通过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376.07万元[159] - 公司库存股减少3077.85万元[159] 业务和产品表现 - 公司产品涵盖浴霸、厨房空调、光源照明、通风扇、电动晾衣机、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多种品类[38] - 公司推出SMART智能人感浴霸,首次将高灵敏度AI人体感应系统引入浴霸核心模块[39] - 公司推出SMART智能人感浴霸搭载AI恒温算法和高灵敏度人体感应系统[50] - 公司厨房空调产品采用冷热分离技术、复式大循环技术等27项核心技术[50] - 公司推出具备双氧水除臭除菌技术的冰旋风系列厨房空调[50] - 拥有自主专利技术1029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792项,外观专利191项[59] - 元宇宙未来工厂相比传统工厂提升20%生产效率[36] 渠道和销售网络 - 与985家代理商达成合作,专卖店数量达1443家[55] - 线下渠道覆盖全国,构建强大销售网络[55] - 电商渠道包括天猫、京东、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47] - 电商渠道整合传统平台与新兴社交平台,保持线上销售稳健增长[56][60] - 公司工程渠道直接与优质房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47] - 家装渠道替代工程渠道成为TOB端业务主力[56] - 公司外销渠道产品主要销往澳大利亚、美国、马来西亚、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48] - 海外业务在美国、香港、日本等地设立跨境子公司[57] 生产和供应链 - 公司采用OEM模式生产部分中低端型号浴霸、集成吊顶主机、集成灶、晾衣机、照明等产品[46] - 公司主要采购电器和集成两大主品类,包括电机、发热器件、电控器件、传感器件等各类部件[44] - 公司组建自动化塑料配件生产线并配备多轴智能全自动全伺服机械手等高端智能设备[45] - 嘉兴生产基地2022年全面投产,配备24小时自动化注塑生产车间[54] - 通过优化采购流程和联合库存管理降低采购与库存成本[54]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655.72万元其中政府补助403.97万元[25][26] - 公司证券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4586.57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74.49万元[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63万元,同比下降157.5%[136][139] - 投资收益为6511万元,同比增长2075.3%[138] - 货币资金充足,利息收入达1256.9万元人民币[135] 行业和市场环境 - 公司所属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业零售额增长30.7%[31] - 家电出口量达22.13亿台同比增长3.5%[31] - 以旧换新政策带动1.09亿台产品更新[32] - 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5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3.5%[32] - 5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比4月末减少715万平方米[33] - 中国人民银行5月份下调政策利率0.1个百分点[33]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0.25个百分点[33] - 中央通过千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34] - 适老化家居产品改造需求同比增长超30%[34]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86] - 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股份[87] - 所有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均得到及时严格履行[85] - 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8] - 5%以上股东Tricosco Limited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每12个月转让股份不超过法定限制[90]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91] - 减持需提前5个交易日提交计划并在公告后6个月内完成[91]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3][94][95][96] - 招股说明书影响发行条件时10个交易日内启动新股回购程序[93] - 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93][94] - 控股股东Tricosco Limited承诺回购原限售股份[9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董事会就回购事宜投赞成票[95][96] - 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法律责任[88][91] - 公司监事及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否则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9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98] - 董事及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99] - 控股股东Tricosco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房产未确权导致的全部损失及费用[100] - 控股股东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0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业务构成竞争将终止业务或优先由公司收购相关资产[10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价格参照独立第三方定价确保公允性[10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回避表决义务[105]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0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105] 股权激励和股份变动 -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董事会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81]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1]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董事会决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82] - 公司股份总数从401,337,000股减少至390,268,000股,减少11,069,000股[110]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1,509,000股减少至389,350股,减少1,119,650股,占比从0.376%降至0.0998%[11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399,828,000股减少至389,878,650股,减少9,949,350股,占比从99.624%升至99.9002%[110] - 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399,000股,总股本减少至399,938,000股[112] - 公司完成回购9,670,000股A股股份并注销,总股本进一步减少至390,268,000股[11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40,000股上市流通,总股本不变[11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979,650股解锁上市流通,总股本不变[112] - 报告期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9,350股,总股本变为390,158,650股[11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069户[116] - 报告期末限售股份为389,350股,较期初减少1,119,650股[115] - 第一大股东TRICOSCO LIMITED持股248,589,449股,占总股本63.70%[118] - 第二大股东吴兴杰持股24,740,113股,占总股本6.34%[118] - 第三大股东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5,000,000股,占总股本3.84%[118] - 第四大股东PMT HOLDINGS LIMITED持股13,301,003股,占总股本3.41%[118] - 第五大股东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369,300股,占总股本0.61%[118]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1,395,000股,将用于股权激励[119] - 实际控制人方胜康通过Sino Broad Holdings间接持有TRICOSCO LIMITED 42.42%股权[119] - 实际控制人James通过SeeSi Universal Limited间接持有TRICOSCO LIMITED 40.83%股权[119] - 方雯雯(方胜康之女)通过Sino Virtue Global间接持有TRICOSCO LIMITED 9.39%股权[119]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股389,35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121] 会计政策和计量方法 - 单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重要性标准为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169] - 单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重要性标准为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169] - 在建工程项目重要性标准为超过资产总额0.3%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169] - 应付账款重要性标准为超过资产总额0.3%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1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重要性标准为占现金流入/流出总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169] - 子公司重要性标准为资产/收入/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对应总额10%[169]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持有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低风险投资[173]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74]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75] -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因自身信用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77] -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计量[178] - 财务担保合同后续计量取金融工具减值损失准备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余额的较高者[17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78]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包括收取现金流量合同权利终止或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规定[178] - 金融资产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 将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与收到对价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0]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时 按转移日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部分账面价值与对价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的差额计入损益[180] -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分三个层次:活跃市场报价/可观察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181] -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涵盖摊余成本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181] - 预期信用损失按违约风险加权计算信用损失 即应收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182]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准备 未显著增加时按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182]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按账龄划分:1年以内5%,1-2年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