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6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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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奥普家居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8:41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01 号 目 录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 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普家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普家居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五、鉴证结论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我们认为,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普家居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 ...
奥普家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3 18:41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与关联人有任 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8:41
公司在 2023 年度实现了营业收入 19.96 亿元,同比上升 6.17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9 亿元,同比上升 28.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05 亿元,较上年末上升 4.54 %。 二、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及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并积极推进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监事会等管理程序的规范、实施与落实,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 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现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经营业绩说明 (一) 2023 年董事会会议及决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
奥普家居: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3 18:41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第 3 页 委托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177925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3200 号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 后附的奥普家居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奥普家居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18: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顾 林先生、赵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赵刚先生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 任职的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井奎
2024-04-23 18: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井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 月出生,西方经济 学博士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员教师、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已参加过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在任期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
奥普家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8: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 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 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及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 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3 18: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就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定了具体事项和时 间安排,并对审计的关键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有序 开展,在审计期间我们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我们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 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指导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 ...
奥普家居:奥普家居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18:41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199 号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普家居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 1 页 共 2 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家居)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普 家居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 ...
奥普家居: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18:41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 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包括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 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 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