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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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 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规定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6
利润分配提取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6] 现金股利政策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不分配利润条件 - 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条件满足其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现金分红占比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1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占比最低20%[1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14] 利润分配频率及上限 -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14]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 政策调整规则 - 遇不可抗力等重大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20] - 调整需董事会论证理由形成决议,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0] 信息披露及实施时间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内容[23] - 股东会或董事会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相关事宜[23]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3] - 未规定事项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其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1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 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 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 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境外投资还应考虑政治、经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公司管理层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报告分管事项[15]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1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18] 总经理权限 - 决定未达标准资金、资产运用事项[8][10] - 决定一定金额关联交易[11] - 决定一定金额日常交易[1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每年一次,可开临时会[21][22] - 会议需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23] - 总经理调度决议落实并报告经营情况[23][25] 交易规定 - 重大交易含12类事项[27][28] - 日常交易含6类经营相关交易[28] - 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资源或义务转移[29] 细则规定 - 未规定时适用法律及章程[3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3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1][32]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海永冠众诚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者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战略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