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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6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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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庆九)
2024-01-23 17:07
权益变动数据 - 庆九分割8306593股至杨美云名下,涉及股份占股本3.97%[8][16] - 变动前庆九持股12397900股、比例5.92%,变动后4091307股、比例1.95%[15] - 变动前杨美云持股0股、比例0%,变动后8306593股、比例3.97%[15] 未来展望 - 庆九未来12个月暂无其他股份变动安排,不拟继续减持[13][27] 其他情况 - 杨美云授权庆九至2028年5月17日行使表决权[17] - 本次变动通过非交易过户,未完成登记手续[14][16]
醋化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28 18:0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 - 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2] 委员会情况 -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5人组成[3] 议案表决 -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醋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8:04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2人[4] - 出席股东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2,999,206股[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49.2078%[4] - 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会议[6] - 5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会议[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102,998,206,比例99.999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102,998,206,比例99.9990%[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02,904,706,比例99.9083%[9] - 5%以下股东对改选议案同意票2,701,100,比例99.9630%[10] - 5%以下股东对修订章程议案同意票2,701,100,比例99.9630%[10]
醋化股份:关于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8:0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3年12月12日决定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4] - 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股东大会通知》[5]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15人,代表102,821,106股,占比49.1227%[7] - 网络投票7人,代表178,100股,占比0.0851%[7] - 中小投资者12人,代表2,702,100股,占比1.2909%[7] - 出席共计22人,代表102,999,206股,占比49.2078%[7]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率99.9990%[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同意率多为99.9990%[13][1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率99.9083%[13] 会议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5][16] - 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6]
醋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1 15:3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2月28日14点举行,网络投票时间9:15 - 15:00[9] - 现场会议地点为南通中心诺富特酒店[9] 议案情况 - 议案1 - 4分别涉及改选独立董事、修订章程等,有普通和特别决议案[12][16][19][22] - 议案5、6待审议,分别关于修订工作制度和制定选聘制度[5] 制度修订与制定 - 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废止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13日披露[25] - 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13日披露[28]
醋化股份:关于对参股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2 17:07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醋化股份")拟使用自 有资金人民币 1,201.52 万元对参股公司兰州鼎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兰州鼎达"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 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兰州鼎达其他现有股东(以下简称"其他股 东")将同比例增资 4,798.48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对兰州鼎达的持股比 例未发生变化,仍持股 20.0253%,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董事长庆九先生担任兰州鼎达董事,本次交易为公司对关联方兰州鼎 达进行增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庆九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 ...
醋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7:07
一、《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12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改选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唐霞女士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唐霞女士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
醋化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 董事会秘书 32 | | | | 第六章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醋化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7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 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员进行审查并提 出建议。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
醋化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7:05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披露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南通醋酸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