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60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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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60396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0 16:01
控股关系 - 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超50%或依协议、表决权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构成控股[2] 子公司管理要求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母公司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7] - 子公司每月递交月度财报,每季度递交季度财报,年度结束后1个月递交年报及下年预算报告[9]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母公司战略,特定交易事项提交母公司审议[12]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规定执行,及时报备重要文件[15][16] 制度实施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报告等制度,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20]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0 16:01
交易规则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3个交易日填问询函提交董事会[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2]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股票锁定,到期无限售股自动解锁[13] - 董事、高管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5]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股票[1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等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开展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3] 报告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上交所公告[20]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0] - 董事、高管持股及变动达标准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2]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4] - 责任人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4] - 责任人触犯刑事法律,追究刑事责任[2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 问询流程 - 拟交易公司股票向董事会提交问询函并汇报[28] - 董事会对问询函确认并回复[30] 身份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7]
醋化股份(6039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6:0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诉讼仲裁与业绩变动报告 - 连续十二个月累积或单项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8] - 预计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实现扭亏为盈、出现亏损需报告[8]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1] - 公司各部门联络人收集资料经负责人审阅后向证券部汇报,证券部审阅后送达董事会秘书[15] - 报告人按规定程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送交文件资料[16]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报告人应如实说明[17] - 公司各部门和责任人对报告信息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0] 报告时间与方式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1] - 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21]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醋化股份(6039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10 16: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 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22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3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0 16: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 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 致董事实际离 ...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6: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27]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9]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1]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按规定表决或提交董事会审议[3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4]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17] 审计委员会与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2] - 临时股东会会议需在提议召开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2] 审计委员会与诉讼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5] - 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5] 其他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32]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2]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33]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5]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2-10 16:01
2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 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 (五)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 最近三年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 (七) 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将 该董事会秘书人选的有关资料(董事会推荐书、候选人学历证明、 ...
醋化股份(6039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16: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通醋酸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 ...
醋化股份(60396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10 16:01
第一章 总则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 ...
醋化股份(6039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10 16:0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 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