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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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4 20:4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向济宁城投控股非公开发行74,129,541股A股,每股19.88元,募资1,473,695,275.08元,净额1,454,395,759.94元,9月30日到账[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初始存放1,459,747,779.4元,余额43,939,018元[17] - 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3,585,918.10元[21] - 2023年度利息收入4,447,860.19元,理财收益1,486,719.61元,赎回理财920,000,000.00元,购买理财720,000,000.00元,项目支出353,585,918.10元,手续费支出1,223.14元[20] 账户情况 - 交通银行济宁分行等多个专户余额0元已注销,部分恒润环锻和恒润传动专户有余额[17] 现金管理 - 2022年10月同意用不超6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滚动使用[24] - 2023年10月同意用不超1.5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滚动使用[25] - 2023年使用闲置募资现金管理年初余额2亿,投资72亿,赎回92亿,收益2,399,566.82元[28] 募投项目 - 2023年度募投项目合计承诺投资1,454,395,759元,期末累计投入245,686,595.10元,进度85.65%[39] - 2024年拟终止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40] - 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实施地变更,截至2023年12月募集资金基本投入完成[39][40]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如愚)
2024-04-24 20:4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3年召开2次提名、9次审计、5次战略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6] -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8] 关联交易 - 2023年10月17日上海润六尺关联交易取消,18日收回3000万预付设备款[15] - 收购关联方上海六尺持有的芜湖六尺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16] 公司治理 - 2023年相关方无违反或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同意回购光科精密20%股权并豁免补偿责任[17] - 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18]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20] 人事变动 - 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周洪亮为总经理[23] 薪酬方案 - 审议通过董监高薪酬议案,方案合理合规[25]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24 20:41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29 号) 2、 附表 委托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5-85653985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29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进行查 报告编码:沪240D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29 号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股 份")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20:41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 "年产 10 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予以结项,"年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机组用 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2,368.05 万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4 20:41
2023年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九次会议,委员全出席并通过全部议案[2] - 8月11日通过控股子公司收购芜湖六尺智算100%股权议案[3] - 11月24日通过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司20%股权议案[3] - 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费用相符[4][5] - 审计委员会认为交易记录完整真实,内控运作合规[5][6] 2024年展望 - 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履行各项职责[8] - 提升工作有效性和专业性,加强审计管理[8] - 推动内控制度持续优化[8] - 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规范运作[8]
恒润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7:4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7 H 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与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司2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15 16:54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 司 2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 95,270,108.93 元股权 转让款。 一、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 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业绩承诺方回购参股公司 20%股权的议案》。根 据江苏光科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科精密")提供的财务数据,光科 精密在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完成业绩距离承诺业绩差异较大,预计无法达成《盈 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有鉴于此,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且为妥善解决股权回购问题,并尽快实现公司资金回笼,公司结合自身长 期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同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盈利补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12 17:0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4月19日下午14:00,签到时间为13:30 - 14:00[9] - 会议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会议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9] - 会议主持人是周洪亮先生[9]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7]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7] 公司收购股份条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时,需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13]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是收购条件之一[13]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是收购条件之一[1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1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5]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5] - 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20][2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40%[20][2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20][2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21][24][25] - 未来五年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20%[21] - 未来三年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25]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5] 制度相关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6][29][32][35][38][40][42] - 公司董事会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后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5] - 公司董事会拟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7] - 各议案均已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30][33][36][38][40][43][45][48]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26]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25]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4-11 16:22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0,835,06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99%;周洪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含本次)为 20,00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4.87%。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周洪亮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周洪亮先生办理了 3,887,000 股解除质押手续。具体解 除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周洪亮 | | | | | --- | --- |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 3,887,000 | | 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 12.61% |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02 17:26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可供 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出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江阴市恒润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 下: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