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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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尔雅: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主营业务表现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30亿元,同比下滑27.42%,其中服装业务收入2.86亿元,医疗业务收入2979.8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61.31万元 [2] - 服装业务直营店平均门店收入275.58万元,加盟联营店平均门店收入76.93万元,差异显著 [2] - 同行业可比公司如红豆股份、比音勒芬等均存在直营店收入高于加盟店的现象 [3] 客户与供应商分析 - 服装板块前五大客户2024年销售额合计7802.57万元,占服装业务收入的27.27% [4] - 日本三泰衣料株式会社是长期合作客户,2024年订单量减少导致出口收入下降 [4] - 2024年服装板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1676.9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19.38% [7] - 供应商选择基于价格和品质优先原则,变化不会对业务产生实质影响 [8] 收入确认政策 - 服装业务收入确认分为零售、团购和出口三种模式,均按总额法确认 [10] - 零售业务在交付商品并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团购业务在客户确认接受商品时确认 [11] - 医药板块收入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采用总额法 [12] 煤炭贸易业务风险 - 公司与中通南方开展煤炭贸易业务过程中存在票据异常交易行为 [15] - 开具商业承兑汇票3,625.01万元,收回1,160.01万元,余额2,465万元 [18][19] - 相关交易涉及多家第三方公司,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22] - 煤炭贸易预付款项符合行业惯例,但存在交付缓慢问题 [25] 财务数据更正 - 未及时处理商业承兑汇票导致2024年三季报资产总额少计2955万元 [26] - 应收票据少计640万元,预付款项少计2315万元,应付票据少计2315万元 [27] - 已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28] 内部控制问题 - 2024年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15] - 主要涉及煤炭贸易业务中的票据异常交易和账务处理不及时 [15] - 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票据法》,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29]
菲林格尔: 关于《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年审会计师回复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44
经营情况与收入确认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亿元,同比下滑14.86%,毛利率11.16%,同比减少4.12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0.37亿元,亏损规模扩大 [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7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8.89%,其中关联方销售额3135.14万元 [2]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34亿元,同比下滑33.94% [2] - 分行业成本构成显示装饰材料业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23.24%,家居制造业原材料成本同比上升16.34% [3] - 分产品数据显示实木复合地板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37.12%,主要受市场宏观环境影响导致销量下降 [3] 客户结构与销售模式 - 公司业务分为地板、橱柜家具、门及木饰面三大板块,采用代理商买断模式和工程销售模式 [4] - 代理商买断模式占比约70%,采用款到发货结算方式,2024年质量问题退货金额占比仅0.16% [5][8] - 工程销售模式占比约30%,需安装验收后确认收入,结算周期较长含质保金条款 [5][8] - 前十大客户中关联方上海琼阁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及地板、橱柜、门饰面业务,2024年销售额3478.5万元 [5][10] 毛利率与行业对比 - 2024年地板业务毛利率12.12%,同比下降2.84个百分点;橱柜家具毛利率9.71%,同比下降1.17个百分点 [8] - 门及木饰面业务毛利率-15.72%,主要因新产线投产初期固定成本较高 [8] - 同行业比较显示大亚圣象地板毛利率24.91%,德尔未来地板毛利率20.14%,公司毛利率水平处于行业中下游 [8][16] 关联交易情况 - 2024年关联交易总额3489.39万元,主要系上海琼阁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10][21] - 关联交易定价通过招标比价确定,与其他投标方报价差异率在2.33%-13.07%之间 [12][22] - 关联方应收账款2909.36万元不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基于关联方信用风险特征差异 [19][24] 持续经营措施 - 营销端推进代理商体系改革,推出定制化产品系列覆盖不同价格带客户 [17] - 供应链端优化采购布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多元化供应商 [17] - 业务协同方面整合地板、定制家居、内装产品线,打造空间解决方案 [17]
*ST景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12 20:18
债务豁免问题 - 9家债券持有人因持有"16景峰01"公司债券形成对公司的债权,具有商业实质和合法债权人资格[1] - 截至豁免日公司对9家债券持有人应付债券本金29,463.92万元、利息455.27万元、违约金173万元[4] - 债务豁免不附条件、不可撤销,豁免本金1.1亿元及截至2024年底应收未收费用2.66亿元[9] 基金管理人情况 - 5家基金管理人包括安徽明泽、宁波量利、青岛祺顺、杭州源铨、上海鑫绰[2] -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至10000万元不等,均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3] - 基金管理人就债务豁免事项已履行风险控制委员会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程序[1] 财务整改情况 - "太湖之星"房产以6469.28万元出售,过户手续已完成[5] - 2024年营业收入4.16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476.14万元[7] -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多年亏损主要因收入减少、费用增加和资产减值[12] 持续经营能力 - 公司聚焦心脑血管、骨科、抗肿瘤领域,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渠道[12] - 医药行业集中度提升,带量采购常态化倒逼企业向高壁垒领域转型[12] - 公司预重整工作有序推进,确定以石药集团为牵头投资人[13] 行业情况 - 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收2.98万亿元,同比增长18%[15] - 公司24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15] - 玻璃酸钠注射液2024年销售7359.71万元,同比增长31.77%[15]
城地香江: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00Z0674号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8
专项审核报告核心内容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1] - 审计依据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 [1] 审计责任与程序 - 公司管理层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1] -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项目等程序确保审核结论的合理性 [2] 审核结论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监管规定且公允反映扣除情况 [2] - 报告强调需将扣除情况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结合阅读以全面理解财务数据 [2] 报告用途限制 - 专项审核报告仅限用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签署信息 - 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三位注册会计师(万斌、曾红、章浩)联合签署 [2][3]
恒润股份: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5〕4-84号]
证券之星· 2025-03-28 23:14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恒润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核查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 - 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恒润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需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1] - 公司管理层对扣除情况表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需符合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南规定[1] 注册会计师核查工作 - 核查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 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 - 核查程序包括会计记录核查等必要程序 为发表意见提供合理基础[2] - 最终认为扣除情况表符合上交所监管规定 如实反映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分类 - 扣除项目包括新增贸易业务收入 无关关联交易收入 企业合并子公司收入 不稳定业务模式收入[2]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涵盖未改变现金流的交易 虚假构造交易 价格显失公允业务等[4] - 其他扣除项涉及非标准审计意见收入 无商业合理性交易收入等[4] 文件使用限制 - 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文件 注册会计师资质文件仅限专项核查使用 禁止第三方传播[5] - 所有附件材料未经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5]
每日互动: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44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每日互动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确认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规定 [1][2] - 扣除情况表需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核查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2] 2024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47,036.36万元 较上年度的42,991.34万元增长9.4% [3][6]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226.23万元 较上年度的18.75万元大幅增长1106.8% [4][6] - 扣除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48% 较上年度的0.04%上升0.44个百分点 [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明细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收入136.28万元和会议费收入17.21万元 [4] - 上年度同类收入为餐饮收入4.74万元和会议费收入3.24万元 [4] - 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为46,810.14万元 较上年度的42,972.59万元增长8.9% [6] 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信息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注册会计师黄加才和周杨执行核查 [3] - 核查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实施 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 [2] - 核查报告于2025年3月24日出具 [3]
梅雁吉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会计师意见[XYZH/2025SZAA4F0045]
证券之星· 2025-03-25 19:24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3 66亿元 其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843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 38亿元 扣除部分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 76% [2][3] - 扣除项目包括租赁收入1028万元 天然气保供销售业务收入1091万元 以及汰极涂层阳极板加工业务收入724万元 [3][6][15] - 公司确认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所有扣除均符合上交所相关规定 [4]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 水力发电业务收入为2 24亿元 收入确认方式为电力送入客户电网时按上网电价确认 [5] - 地理信息服务业务收入为9167万元 采用终验法确认收入 [5] - 天然气掺混销售业务收入为1999万元 该业务属于绿色能源行业 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7][14] 天然气业务模式分析 - 天然气掺混业务需要外购高热值天然气与自产生物质天然气按比例混合 以达到国家一类或二类天然气标准 [8][9] - 该业务包含完整的生产加工过程 公司承担运输风险 产品质量责任和价格波动风险 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12][13] - 2024年业务量增长主要因客户要求提高天然气质量标准 合同条款发生变化 [10] 新业务发展状况 - 汰极涂层阳极板加工业务为2024年新开拓业务 收入724万元 因尚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被全额扣除 [15] - 沼气发电业务收入205万元 通过收购沼鑫环保公司获得 [5][7] - 租赁收入同比下降38 5% 主要因部分固定资产未继续对外出租 [15] 会计师核查程序 - 已执行程序包括测试收入确认内部控制 检查合同条款 核对支持性证据 实施函证和截止性测试等 [16][17][18] - 初步认为天然气掺混业务具有商业实质 不属于贸易业务 且已形成稳定收入模式 [18][19] - 最终审计结论将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19]
悦心健康(002162) -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2-27 18:15
业绩总结 - 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2277.92万元,占比1.78%[9] - 上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2361.68万元,占比1.96%[9] - 本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27814万元[9] - 上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18053.09万元[9] - 本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小计2028.10万元[9] - 上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小计2232.28万元[9] - 本年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为25536.49万元[9] - 上年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为20414.77万元[9]
丰华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问询函的补充回复
2023-04-28 16:01
业绩总结 - 2022年扣除后营收预计1.02 - 1.22亿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3] - 2022经审计营收15240.07万元,扣除后11164.32万元[5][11] 其他情况 - 审计金额与问询函回复有差异,因子公司收入确认等问题[6] - 关联交易已恰当披露,无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8] - 2023年4月27日出具审计报告和核查意见[6][11]
和科达: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关注函回复
2023-04-05 15:48
业绩总结 -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5.67万元[2] - 前次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1.21 - 1.46亿元,扣除后1.00 - 1.25亿元[2][5] - 更正后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0.80 - 0.95亿元,扣除后0.65 - 0.75亿元[5] - 2022年公司非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低于20%,营收构成与主营匹配[9] 业绩更正 - 业绩预告更正主因是南京大庭设备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变更,调减营收约3200万元[5][8] - 南京大庭设备销售合同含税金额合计4088万元[5] 审计情况 - 会计师认为公司业绩更正后营收确认符合准则,2022年四季度营收增长合理,无年底突击交易[11][12] 营收扣除 - 营收扣除项包括与主营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14] - 公司修正数据按规定扣除出租固定资产等收入[15] - 公司修正后营业收入扣除合规准确[15] 风险提示 - 业绩预告更正后2022年度扣除后营收低于1亿元,将补充披露并提示风险[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