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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6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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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17 21:16
会计政策变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第18号自印发日施行且允许提前执行[3] - 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累计影响数为0[6] 财务数据调整 - 2023年度合并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前22,355,869.14元,后为17,719,864.28元[7]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前811,434,495.99元,后为816,070,500.85元[7] -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前8,445,001.65元,后为4,852,730.50元[7] -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前511,340,548.19元,后为514,932,819.34元[7] 审批情况 - 会计政策变更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同意变更事项[8][10]
澳弘电子(605058) -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3-17 21:16
审计相关 - 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1]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2] - 2024年11月20日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3][4] 工作成果与展望 - 2024年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未发现重大缺陷[4] -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加强监督等[4]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光惜、巢静宇、朱留平[5] - 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7][8][9]
澳弘电子(605058) -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17 21:16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独立董事郭正洪、王光惜、巢静宇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2]
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3-17 21: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 ...
澳弘电子(6050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17 21:15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781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 2023年度收入总额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3] - 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3] - 对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4]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4] 执业处罚情况 - 容诚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等[4] -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等[5] 公司相关 - 2024年11 - 12月开会审议通过聘任容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5] - 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2024年情况,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3-17 21:15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等[3]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 - 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282家[2] 合规情况 - 近三年执业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等[3] - 2023年9月就乐视网案在1%范围内担责,案件二审中[11] 审计相关 - 2024年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无意见分歧[6] - 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围绕收入确认等重点展开[8] 保险情况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11]
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
2025-03-17 21:1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10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73.10万股,每股18.23元,募集资金6.51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5.92亿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为2344.99万元[2] - 募集资金总额为591,782,710.34元,已累计使用602,716,827.59元[22]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890,381.73元,占比13.67%[22] 募投项目投资 - 2023年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为5.05亿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3801.88万元[3] - 截至2023年3月15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7986.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实际投资与承诺差异为 - 2068.31万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差异为 - 74.55万元[4] 闲置资金使用 - 2021 - 2023年公司多次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1.95亿元并已归还[7][8] -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 - 2020年11月2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5.4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 - 2021 - 2022年公司多次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分别不超4.60亿元和2.10亿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13] 项目效益情况 -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产能利用率为70.77%[27] -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承诺税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5.80%[27] -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2022 - 2024年实际效益分别为1,631,592.15元、30,153,495.69元、55,330,149.38元,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87,115,237.22元[27] -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15] 项目进展 -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处于客户导入、产能爬坡期,未达产[16]
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2025-03-17 21:15
新策略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 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3]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4]
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3-17 21:15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 2025年3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2] 投资相关情况 - 投资期限12个月,额度可滚动使用[2] - 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产品安全、流动性好[2] 实施安排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财务部实施[4] 风险与影响 - 虽低风险但受市场波动影响[7] - 最高额度占期末货币资金96.46%[8] - 不影响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8] 意义与处理 - 提高闲置资金效率和收益[8] - 会计处理影响报表科目[8]
澳弘电子(605058) - 澳弘电子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3-17 21:15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营收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对应总额1%[15] - 财务报告内控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8%[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资产总额1%[16] 整改与展望 - 报告期内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均完成整改,无未完成整改重大、重要缺陷[19][20] - 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20] 其他信息 - 董事长(已获授权)为陈定红[21] - 财报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