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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6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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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业务稳健增长,地屈孕酮片开启制剂新篇章
中国银河· 2024-05-02 09:3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2.63亿元,同比增长25.24%[1] - 公司2024Q1实现营业收入3.36亿元,同比增长11.08%[1] - 公司2023年整体毛利率为55.92%,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2] - 公司2024Q1整体毛利率为53.68%[2] - 公司2023年心血管类产品营业收入为3.00亿元,同比增长26.94%[2] - 公司2023年地屈孕酮片销售收入达到8985万元[2]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收入分别为16.24、20.20、24.25亿元,同比增长28.62%、24.42%、20.01%[4] - 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55.92%[6] - 公司2023年摊薄每股收益为0.71元[6] 业绩展望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总收入和毛利率逐年增长[26]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4/5.15/6.59亿元[27]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28] 产品研发和市场扩张 - 公司地屈孕酮片获得NMPA批准上市[19] - 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37亿元,共有8个原料药项目完成研发[20] - 公司在研管线涵盖多个治疗领域,研发状态有已研发、研发中、中试等[22] - 公司2024-2026年整体营业收入预计CAGR约25%[25] 评级和风险提示 - 公司特色高壁垒原料药及中间体品种商业化有望支撑利润稳健增长[28]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给予“推荐”评级[28] - 风险提示包括市场竞争、市场推广和新品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30]
Q1业绩超市场预期,看好制剂及多肽业务加速放量
太平洋· 2024-04-29 11:00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Q1业绩超市场预期,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1] - 公司制剂业务和多肽业务加速放量,2023年Q4和2024年Q1实现历史同期新高的营收和利润[1] - 公司Q1业绩超过市场预期,看好制剂及多肽业务增长[7] - 公司预测2026年销售收入将达到2559百万,净利润为675百万[7] - 公司预测2026年ROE将达到18.90%,ROIC将达到17.49%[7] 未来展望 - 公司地屈孕酮片、司美格鲁肽原料药有望在1-2年内加速放量,预测2024/25/26年营收和归母净利润持续增长[3] - 公司对行业整体回报持看好态度,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8] - 公司对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持买入态度,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5%以上[9]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地址分别位于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10]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51
会议信息 - 奥锐特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2] -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14:00 - 16: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5]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9票同意通过[3]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0票同意,9票回避[11]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通过[15] 薪酬标准 -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年(税前)[12] - 2024年相关人员基本薪酬可在2023年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50%[12][13]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8 15:51
报告发布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4] 业绩说明会 -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4年05月13日15:00 - 16:30举行[4] - 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5][6] 投资者参与 - 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6日至05月10日16:00前提问[4] - 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3日15:00 - 16:30在线参与业绩说明会[8] 联系信息 - 联系人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6 - 83170900,邮箱ir@aurisco.com[9] 会后查看 - 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9]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15:5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0日14点在浙江台州天台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有不同时段[5] - 本次大会审议8项议案,含《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7] 会议相关时间 - 各议案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9日公告[8]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13] - 参会登记2024年5月15日进行,授权文件19日前送达[15][16] 其他信息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5、6、7号[9] -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有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16]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5:51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天健审〔2024〕3925 号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锐 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我们认为,奥锐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 ...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永成)
2024-04-28 15:5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永成) 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特指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下同), 本人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 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钟永成,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2002年7月至今任浙 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奥锐特: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15:51
业绩总结 - 审计奥锐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资金往来汇总表[7] - 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度相关资金情况[13] 数据相关 - 2023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初、期末余额均为600万元[18]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600万元[18] - 2023年度往来资金利息为600万元[18]
奥锐特(60511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8 15:47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362,900.00元[4]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262,530,882.14元,同比增长25.24%[12] - 公司净利润为289,419,389.73元,同比增长37.19%[12]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5,605,552.66元,同比增长131.72%[12] - 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为1,967,585,189.70元,同比增长17.38%[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1元,同比增长36.54%[12] - 公司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71元,同比增长36.54%[12]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09%,较上年增加2.70个百分点[12]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54%,较上年增加1.41个百分点[12]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02,135,926.13元、250,514,068.11元、369,878,510.23元、340,002,377.67元[13]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净利润分别为45,877,847.97元、50,019,242.96元、136,649,603.06元、56,872,695.74元[13]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4%[16] - 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9%[16] - 公司202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8%[16] - 公司2023年地屈孕酮片实现销售收入8985.00万元[17] - 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3,688.63万元,同比增长16.73%,共有8个原料药项目完成研发,尚有36个产品正处于研发阶段[17] - 公司新提交发明专利申请22项,提交PCT发明专利申请4项,进入国外国家阶段发明专利申请2项[17] - 公司共递交国内申请发明专利114项,进入国外国家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9项,中国授权有效发明专利45项[17] - 公司年产308吨特色原料药及2亿片抗肿瘤制剂生产线项目自2022年开始动工建设,包括7个原料药和4个制剂产品[18] - 公司扬州奥锐特年产300公斤司美格鲁肽原料药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工艺验证批次生产[19] -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医药制造业(C27)[20]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氟美松、丙酸氟替卡松、依普利酮、贝派度酸等,用途涵盖治疗皮肤病、哮喘、高血压等[21]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为25.75亿元,较期初增长26.50%[29] - 公司2023年度负债总额为6.07亿元,较期初增长72.88%[29]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8%[29] - 公司销售费用增长152.81%,主要系本期首个制剂产品开始销售所致[30] - 公司财务费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减少所致[3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31.72%,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带来的销售现金回款增加所致[32]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的现金增加所致[33]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主要系本期资金需求借款增加所致[33] - 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4亿元,同比增长25.29%;其他业务收入0.09亿元,同比增长18.90%[34] -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5.56亿元,同比增长14.18%[34] - 公司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销售10.59亿元,同比增长16.06%,其中心血管类产品销售良好,市场份额扩大;抗肿瘤类产品销售增长迅速[36] - 公司境内销售比去年同期增长105.38%,主要系新增制剂业务[36] - 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略有增长,主要系开展制剂销售业务[38]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未来将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小分子药物、多肽药物、寡核苷酸药物以及创新药物的研发和生产平台[68] - 公司通过自有研发团队和合作机构建立了六大工程技术创新平台,致力于小分子药物、多肽药物和寡核苷酸药物的研究开发[69] - 公司在新建产能方面计划建设特色原料药及抗肿瘤制剂生产线项目以及其他生产线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69] - 公司将采取“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策略,巩固现有客户关系,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国内制剂营销团队建设[69] - 公司计划引进国内外医药行业专业人才,提高核心竞争能力[71] - 公司将根据发展计划寻求与主业相关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整合技术和市场资源,实现稳健快速发展[71] 公司治理与社
奥锐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15:4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前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