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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6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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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力鼎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文件以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规划")。 一、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 阶段、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融资能力、债权融资环境和股东意愿等重要 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
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8: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 如下: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力鼎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力鼎光电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 号)核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4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1.65 万元后 ...
力鼎光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8:1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线一监管 ■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6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第 2 页 l ■ l l l ココココ コロロロ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l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67 号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厦门力 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7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录 页 次 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半會計師事務两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71 号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2 目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 公司)2023 年 12 月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参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 业人士身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 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 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中期分配计划的公告
2024-04-15 18:1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 2024年度中期利润计划分配比例:在满足相应条件下,中期现金分红下 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50%(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 司披露的2024年上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6,289,444.33元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
2024-04-15 18:11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 方案、评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由薪酬 委员会委 ...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2024年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15 18:11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 交易额度及币种: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美 元、欧元、港币等结算币种 交易品种:远期结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货币掉期业务、外汇期 权及期权组合业务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 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 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汇率波动 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履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