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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36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4点00分,地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八)[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1]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多项议案[2] - 议案已经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2]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4]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其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总和[4]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股票代码605128)有权出席[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也将出席会议[5] 会议登记方式 -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 - 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登记地点为公司行政大楼四楼证券事务部[5] - 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授权范围,股东可对各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6][7]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25 16: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7]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设置 - 设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 - 负责信息披露、制定制度及筹备组织会议并记录签字[10] 其他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6]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6: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通知提前三日,紧急情况除外[11]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可委托出席,独董除外[12]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十年[14] 特殊情况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5 16:46
公司管理层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可决定未达审议标准的资金、资产运用等事项[6][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分管工作负责并报告[11]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拟定财务会计制度等[11]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12]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14][16]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15] - 总经理指定专人落实、催办会议意见[15] 其他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细则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9]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25 16: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办理条件与程序 - 办理需满足信息未泄漏等条件[7] - 经部门申请、秘书审核、董事长决定审批[10] 披露与保管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9] - 相关信息由董秘登记、证券事务部归档[12] 报送与责任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4] - 董事长是责任人,违规将处罚[16] 保密要求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内容并承担保密义务[23] - 不当泄密愿承担法律责任[23]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6: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9]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11]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0] - 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17] - 会议记录等保存十年[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18]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除外[19] - 有利害关系时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审议,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审议[19] 规则情况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抵触以法律为准[2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06-25 16:4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接待推广[4] - 接待对象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6] 沟通机制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咨询电话专人接听记录[6][7] 信息管理 - 沟通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调研需出具资料签承诺[7][8]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定期报告披露情况[11][12] 后续管理 - 建立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资料存档保管[8][12]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6-25 16:4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各有对应披露时间要求[8][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2]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20] 其他披露情况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致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12]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内容及格式按上交所规定执行[22]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及实施公告[22]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22][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披露[26]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27][28]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上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28][29]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重大信息[29] 信息披露要求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违法违规[32] - 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33][3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35]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告重大事件[36][37][38]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9]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制度[39] - 市场出现传闻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40] - 控股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1] - 特定情形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信息[42]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需配合信息披露[43]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4][45]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7]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50]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1]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3] - 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通报[54] - 对监管问询函等应及时回复报告[55] - 公司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报负主要责任[57]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5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57]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事务部制作、董秘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流程[58]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证券事务部归档保存[59]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证券事务部制定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1] - 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办法[61]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6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1]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06-25 16:4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负责公布事宜[1] - 董事等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 信息发布规范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证券事务部和董秘审核签发[2]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办人员填写审批表,经部门和董秘批准[3] 信息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布前负有保密责任[2] - 未经授权个人不得代表公司披露未公开信息[3]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16: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12] 审计业务要求 - 受聘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12]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聘期与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全面评价,肯定提交审议,否定改聘[13] - 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审计委员会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3] 改聘与解聘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4]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14]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4]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关注连续两年变更等特定情形[17] - 事务所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