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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6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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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沿浦 ...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6: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通知提前三日,紧急情况除外[11]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可委托出席,独董除外[12]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十年[14] 特殊情况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25 16:4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6] - 出现规定情形,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7] - 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人士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设置 - 设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 - 负责信息披露、制定制度及筹备组织会议并记录签字[10] 其他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6]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 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 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上 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 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 和推广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 ...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 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 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由独立 ...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16: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过两年[12] 审计业务要求 - 受聘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12]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聘期与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全面评价,肯定提交审议,否定改聘[13] - 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审计委员会可用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13] 改聘与解聘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4]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14] - 变更事务所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4]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关注连续两年变更等特定情形[17] - 事务所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25 16:46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