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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6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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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门(605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0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4]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交易审批权限 - 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等多条件交易由董事会审批[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比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1] - 3000万以上且占比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投资审批 - 一年内风险投资低于5000万由董事会审议,超则报股东会[11] - 证券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特定同意[11] 董事长处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处置[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占比0.5%(担保除外)由董事长处置[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6] - 特定股东或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21] 会议要求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5] - 董事特定未出席情况需书面说明并披露[29]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半数董事赞成,担保需2/3以上同意[31][32] - 特定事项决议前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33] - 董事回避时相关会议及决议要求[35]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36]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安排人员记录会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9] - 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重大事项及时披露[4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0] 档案与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0][4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修改,报股东会批准生效[44]
西大门(60515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10 18:16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 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 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必要时,委员会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5-07-10 18: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秀芳为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10 18: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13,440 万元,因限制性股票授予和权益分派实施,形成新股导致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本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91,681,00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公司注册资本的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07-10 18: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谭国春为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07-10 1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本人谭国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西大门(605155)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10 18:15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鉴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商学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任丹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简历详见附件。 任丹萍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非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丹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段亚峰
2025-07-10 1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段亚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秀芳
2025-07-10 18: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秀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西大 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
西大门(6051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段亚峰
2025-07-10 18:15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段亚峰为浙江西大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