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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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8: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1名[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及总经理[10] - 七种情形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22]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应过半数[23][24] - 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其他规则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前可变更,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5]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6]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9]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3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十年[32]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或其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施行[34] - 本规则修订亦经公司股东会或其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34]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0-13 18: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21年1月25日核准首次发行7,600万股,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100.2781万元[9] - 由河北华通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以净资产折股本29,455.21万股[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100.2781万股,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22] 股份认购与比例 - 发起人张文勇认购10,129.21万股,出资比例34.39%[20] - 发起人张文东认购8,287.54万股,出资比例28.14%[20] - 发起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287.03万股,出资比例14.55%[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且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3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34]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43] 股东查阅与诉讼 - 公司可拒绝不正当目的股东查阅账簿凭证请求并15日内书面答复[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股东可对董事、高管造成损失行为采取措施[4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4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3]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54] - 财务资助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净资产10%等[5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60][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不同意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60][62]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7][68]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69][7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4]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连任不超六年[116][1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0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年度董事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6]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须董事会批准[1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6]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73] - 公司当年盈利等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77]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8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90]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99]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1]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 股东会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和审议事项及提案等内容[14]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主持与披露 - 公司有2位或2位以上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股东会[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表决权与选举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违规致损应担责[29]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31]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6] 记录与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38] -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0] 后续事项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40]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40]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决议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后撤销权消灭[4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0]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与法规和章程不一致时从其规定[4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2] - 规则经股东会或授权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4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3 18: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长及其他两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4] - 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讨论关联议题有回避及决议规则[13] - 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投资项目流程 - 新增投资项目经战略委员会等多环节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 工作制度生效、解释权及抵触处理规定[18]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3 18:16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等[4] - 经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可代表公司签署重大合同[11] 总经理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8]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决定以纪要形式作出,由总经理审定、签发[8][9] 责任与报告 - 总经理及高管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违规担责[11] - 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3 18:1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股 5%以上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2]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总资产 50%以上且超 5 亿需报告[5]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超 5 亿需报告[5] - 经营结果同比变动达 50%或盈利方向变化需报告[7] - 主要产品或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达 50%需报告[7] -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等金额达 800 万需报告[7] - 单项亏损或损失达 2000 万或达上一年度净利润 5%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 30 万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 300 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需报告[11] 审议与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 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14] - 重大信息在指定媒体公告前不得提前透露[14] - 公司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需披露公告[15] - 重大信息报导发布前需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听取证券事务部门意见[15] 其他规定 - 重大事件决议执行情况需在进展和季度末报告[13] - 控股股东等持股变动应先咨询董秘等并遵守制度[14] - 各部门负责人和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联络人[15] - 未及时上报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追究责任人责任[15]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应包含原因等内容[16] - 本规则 2025 年 10 月 13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13 18:16
审计报告与总结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每年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10]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部每年对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负责人离任、调任、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等开展审计[10] - 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2]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审计部独立性 - 审计部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等干预且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5] 审计范围 - 审计部对公司和各部门、所属全资和控股及有重大影响参股公司开展审计监督[8] 审计计划 - 审计部编制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和控制[8]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后执行[19] 审计人员规范 - 审计人员应遵守客观公正、勤奋谨慎等行为规范[5] 被审计单位反馈 -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5日内提书面意见,否则视同无异议[22] -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送达1个月内书面报告执行情况[23]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5日内提复审申请[23] 复审安排 - 复审小组在作出复审决定30日内进行复审[23] 审计档案建立 - 审计部应在出具审计报告1个月内建立审计档案[24] 审计报告流程 - 审计人员以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意见[21] - 审计部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报告,报审委会审核[22] 奖惩措施 - 对违规单位和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等处罚[26] - 对有功审计人员和举报人给予表扬奖励并保密[28]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3 1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1]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等[6] - 董事等选任需多环节,提前一至两月提材料[9]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2] - 工作制度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13 18:1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 会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 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 ...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3 18:16
内幕信息界定 - 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5%属内幕信息[4] - 5%以上股份受限情况属内幕信息[4] - 主要资产超30%被查封属内幕信息[4]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含5%以上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6]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1] - 董事会为登记管理机构,董事长为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负责登记入档[2]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披露后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1] 信息报告与保密 - 各部门参与事项向董事长报告并填档案[9] - 报告及传递执行内控制度[13] - 知情人负有保密、控范围、不交易义务[13] - 公司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责任[13] - 股东和实控人不得滥用权利获信息[13]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交易所[15] - 违规人员按情节处罚[15] - 公司保留对违规股东追责权利[15]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