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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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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是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2][3] - 有违规记录不得担任[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6][1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8] 职责与配套人员 - 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8][9][10]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5] 其他事项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和事项[21]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通过生效[23][24]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园林股份(6053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子公司人员管理 - 公司委派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更换[6][7] - 子公司除派出人员外可自主招聘、辞退员工,需向人事部门报备[14] 子公司制度管理 - 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制度需审议通过后报公司批准[15][29] - 财务制度参照公司制定,受公司指导监督[17] 子公司运营管理 - 经营需遵守法规,按公司规划定目标并汇报情况[11] - 按公司安排实施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审批遵守规定[18] 子公司信息管理 - 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1][22] 子公司监督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子公司需配合整改[25]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遗漏[7] - 公司董事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否则需声明理由[7] 信息发布途径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和上交所[7] 新股发行披露 - 公司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文件[10]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董事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编制和审议程序及内容情况[18]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23][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2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26]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5]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9] 关联信息披露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7] 内部信息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时间点内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内部重大信息并报送书面文件[39]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决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并敦促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公开信息并提建议[40]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财务部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并提交资料,各部门和子公司提供基础文件或数据用于编制定期报告[41]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提交审议、审核后在指定媒体披露并送交监管机构[41]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编制,经董事长审阅后报送审核公告[42] - 其他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职能部门汇报,董事会秘书编制,董事长批准后报告董事会并组织披露[43]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及文件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相关事件及时报告并报送签字文件[44] 信息更正与变更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51] - 公司更正已披露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未经审计的应同时披露变更后财务信息[53]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需披露原审计责任主体说明及更正后财报[45] - 对以前期间财务信息更正需披露受影响的完整年度和中期财报[45] - 仅对本年度中期财务信息更正需披露受影响的中期财报[45] - 对上一会计年度中期财务信息更正且未披露年报时需披露受影响的中期财报[45] - 公司变更已披露信息,原文件应在原网站保留[45] 信息保管与保密 - 公司各部门未披露资料信息应妥善保管,重大内幕信息专人负责[47]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7]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应处分赔偿[51] - 违反制度披露虚假信息应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51] - 公司未公开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应补救并报告监管机构[51]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4]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 决定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审批,董事长签字,资料保管10年[6][7] - 有内部审批流程,定期报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 确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0] - 制度按规定执行、适时修订,董事会审议生效并解释[12][13][14]
园林股份(6053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3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任职与履职要求 - 特定受罚人员不得担任总经理及高管[5] - 总经理代职超30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定代理人选[8] - 总经理离任需离职审计[9] - 总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经验[4] 职权与报告事项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12项职权[7] - 6类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征询意见[8] - 涉金额5000万以上合同变动应报董事会[19] - 涉金额1000万以上亏损、资产损失等应报[19][20] - 涉金额500万以上诉讼仲裁应报[20] - 涉金额50万以上行政处罚应报[20] - 特定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应报告[21] 薪酬与细则生效 - 总经理及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23]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5]
园林股份(6053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9:4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7,342,520.37元,同比下降77.55%[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5,428,870.46元,同比下降33.40%[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3.4%,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4.886亿元降至2025年同期的3.254亿元[2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6,289.12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40,856.79元[4] - 净亏损同比扩大69.1%,2025年前三季度为-1.098亿元,而2024年同期为-0.6497亿元[22] - 营业利润为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为-0.9995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0.7067亿元亏损扩大41.5%[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0.6551亿元亏损扩大66.0%[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较2024年同期的-0.41元/股恶化[24] 成本和费用表现 - 信用减值损失为-0.547亿元,与2024年同期的-0.559亿元相比略有改善[21] 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83,640.11元,同比下降151.8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2025年前三季度为-0.1238亿元,而2024年同期为正值0.239亿元[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6.6%,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7.606亿元降至2025年同期的5.582亿元[26] 投资活动现金流表现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2.94百万元,同比增加87.0%[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1百万元,去年同期为-15.15百万元[27] 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4.94百万元,同比减少19.3%[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19.92百万元,同比减少26.2%[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28百万元,同比减少32.4%[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9百万元,去年同期为-64.33百万元[27] 现金及等价物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8.48百万元,去年同期为-55.56百万元[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3.16百万元,较期初减少30.9%[27] 资产状况变化 - 公司货币资金为2.53亿元,较期初3.52亿元减少28.1%[16] - 应收账款为10.50亿元,较期初10.98亿元减少4.4%[16] - 存货为6,613万元,较期初2,641万元大幅增加150.3%[16] - 合同资产为3.13亿元,较期初4.27亿元减少26.7%[16]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85,399,803.4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23%[5] 负债及权益状况变化 - 短期借款为8,598万元,较期初1.19亿元减少27.6%[17] - 应付票据为150万元,较期初5,121万元大幅减少97.1%[17] - 合同负债为4,254万元,较期初9,160万元减少53.6%[17] - 总负债从13.087亿元增至13.087亿元[1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18,974,440.8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5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0.334亿元降至9.244亿元[18] 股东结构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642户[12] - 第一大股东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8,471,600股,占总股本48.67%[12] - 第二大股东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850,000股,占总股本9.21%[1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三季度工程施工量减少所致[9]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回款减少所致[10]
园林股份:第三季度净亏损3430.6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9:43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3734.25万元,同比下降77.55%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3430.63万元 [1] - 前三季度营收为3.25亿元,同比下降33.40%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09亿元 [1]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5-10-30 19:40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1] 人事变动 - 2025年10月30日免去陈伯翔副总裁职务,待章程修订后参选职工代表董事[1][2] - 陈伯翔董事离任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任期到2028年3月24日[2] 股份承诺 - 陈伯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2] - 特定股价情况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
园林股份(605303) -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10-30 19:40
业绩总结 - 2025年7 - 9月新签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3274.12万元[1] - 2025年1 - 9月新签项目合同21项,合计金额6459.19万元[2] 项目情况 - 2025年7 - 9月新签项目含1项工程施工、4项工程设计[1] - 2025年1 - 9月签订项目含3项工程施工、18项工程设计[2] - 两个项目因资金或工作面移交未进入执行阶段[3]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30 19:40
公司架构与人员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相关制度废止[2] - 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非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会议免去陈伯翔董事、副总裁职务,免去吴忆明、贾中兴股东代表监事职务[2]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9325.26万股,每股1元,股本总额9325.26万元[4] -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840.26万元,出资比例84.08%[4] - 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85.00万元,出资比例15.9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按《公司法》规定执行[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8][9] 融资与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或特别决议通过[12][2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9]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28]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39] -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3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 章程修订需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核准内容为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