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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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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 ...
园林股份(6053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 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币 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诀 窍、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四) 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国家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及《 ...
园林股份(60530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 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全体委员在委员 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园林股份(6053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 的;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四)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 ...
园林股份(6053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各子公司。子公司应 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 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做 好 ...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 导投资者。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 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 第六条 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1 (一) 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 实施,对于不符 ...
园林股份(6053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公司 设副总经理 1 至 3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 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 于全体董事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 ...
园林股份(6053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9:45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37,342,520.37 | -77.55 | ...
园林股份:第三季度净亏损3430.6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9:43
格隆汇10月30日|园林股份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3734.25万元,同比下降77.55%;净利润亏损3430.63 万元。前三季度营收为3.25亿元,同比下降33.40%;净利润亏损1.0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