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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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3-17 17:31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3月13 - 17日连续三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 经营信息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无重大调整,成本和销售无大幅波动[5] 信息披露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6] 影响因素 - 未发现影响股价重大媒体报道、传闻,未涉及热点概念[8] 风险提醒 - 提醒投资者以指定渠道公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11]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5-03-17 17:30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1] - 2025年3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清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1] 人员信息 - 张清1978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多部门经理[1] - 张清兼任多家公司监事[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3]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5-03-17 17:30
股票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2] - 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披露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处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未披露信息[2] -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处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未披露信息[4]
园林股份(605303)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03-17 17: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4:30[8]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 - 15:00[8] - 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8] 公司决策事项 - 拟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1] 利润分配政策 - 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等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2] 公司组织架构 - 设首席执行官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 - 设总裁1名、副总裁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11] 人员提名 - 董事会拟提名吴光洪、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董事会拟提名张万荣、俞亭超、万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3] - 提名吴忆明、贾中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9]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3-12 19:48
股价表现 - 2025年3月11 - 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3][6][11] - 2025年3月7 - 12日股票累计涨幅46.55%[3][11] - 2025年3月12日当日换手率达25.39%[3][1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已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3] 业绩预计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0500万元到 - 19500万元[4][12]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 - 11500万元到 - 20500万元[4][12] 其他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12日,动态市净率为1.84,高于行业可比公司[4][13] - 芸合科技仅参股云针科技15%股权,不构成控股关系[4][9] - 截至公告披露日,生产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7][8] - 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0]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5-03-12 19:45
股票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2] - 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4]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处无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未披露信息[2] - 公司控股股东处无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未披露信息[4]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5-03-11 18:17
股价表现 - 2025年3月7、10日公司股票两交易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3][4] - 2025年3月11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3][4] 业绩情况 - 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 - 1.05亿到 - 1.95亿元[7] - 预计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 1.15亿到 - 2.05亿元[7] - 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预亏[3][7] 业务信息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主营业务收入源于园林市政工程[5] 其他说明 - 未发现影响股价的重大媒体报道等事项[8] -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信息无需更正补充[9]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3-10 18:01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3月7、10日连续两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3][4][9] 经营与信息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无重大调整[5]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6] 业绩预计 -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0500万元到 - 19500万元[10] -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 - 11500万元到 - 20500万元[10]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5-03-10 18:0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2025年3月10日实际控制人收到问询函[2] - 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无买卖股票情形[2] - 截至目前无相关重大事项及未披露信息[2] - 2025年3月17日控股股东收到问询函[4] - 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无买卖股票情形[4]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称无相关重大事项及未披露信息[4]
园林股份(605303)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2025-03-09 15: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30.935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123.740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9325.26万股,股本总额9325.26万元[13] - 公司设立时,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840.26万元,占比84.08%[13] - 公司设立时,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85.00万元,占比15.92%[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23.74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9]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3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5][36]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5][3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3] 董事、监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可由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5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人数[5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拟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6] 董事、监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首席执行官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 有特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63] -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时应书面说明是否有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期间不符应报告[64]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就任[6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意图及候选人简历[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进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6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7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75] - 董事会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7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8] 管理层与监事会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0]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80] - 监事的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1]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9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6]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相关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 - 当年盈利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98]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变更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才可存续[114]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4] - 清算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15]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