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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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6053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各子公司。子公司应 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 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做 好 ...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客户、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 导投资者。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 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 第六条 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1 (一) 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4]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 决定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审批,董事长签字,资料保管10年[6][7] - 有内部审批流程,定期报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 确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0] - 制度按规定执行、适时修订,董事会审议生效并解释[12][13][14]
园林股份(6053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0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3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任职与履职要求 - 特定受罚人员不得担任总经理及高管[5] - 总经理代职超30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定代理人选[8] - 总经理离任需离职审计[9] - 总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经验[4] 职权与报告事项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12项职权[7] - 6类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征询意见[8] - 涉金额5000万以上合同变动应报董事会[19] - 涉金额1000万以上亏损、资产损失等应报[19][20] - 涉金额500万以上诉讼仲裁应报[20] - 涉金额50万以上行政处罚应报[20] - 特定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应报告[21] 薪酬与细则生效 - 总经理及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23]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5]
园林股份(6053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9:4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本报告期(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7,342,520.37元,同比下降77.55%[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25,428,870.46元,同比下降33.40%[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3.4%,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4.886亿元降至2025年同期的3.254亿元[2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06,289.12元[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40,856.79元[4] - 净亏损同比扩大69.1%,2025年前三季度为-1.098亿元,而2024年同期为-0.6497亿元[22] - 营业利润为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为-0.9995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0.7067亿元亏损扩大41.5%[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7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0.6551亿元亏损扩大66.0%[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较2024年同期的-0.41元/股恶化[24] 成本和费用表现 - 信用减值损失为-0.547亿元,与2024年同期的-0.559亿元相比略有改善[21] 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83,640.11元,同比下降151.8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2025年前三季度为-0.1238亿元,而2024年同期为正值0.239亿元[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26.6%,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7.606亿元降至2025年同期的5.582亿元[26] 投资活动现金流表现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2.94百万元,同比增加87.0%[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1百万元,去年同期为-15.15百万元[27] 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4.94百万元,同比减少19.3%[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19.92百万元,同比减少26.2%[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28百万元,同比减少32.4%[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9百万元,去年同期为-64.33百万元[27] 现金及等价物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8.48百万元,去年同期为-55.56百万元[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3.16百万元,较期初减少30.9%[27] 资产状况变化 - 公司货币资金为2.53亿元,较期初3.52亿元减少28.1%[16] - 应收账款为10.50亿元,较期初10.98亿元减少4.4%[16] - 存货为6,613万元,较期初2,641万元大幅增加150.3%[16] - 合同资产为3.13亿元,较期初4.27亿元减少26.7%[16]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85,399,803.4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23%[5] 负债及权益状况变化 - 短期借款为8,598万元,较期初1.19亿元减少27.6%[17] - 应付票据为150万元,较期初5,121万元大幅减少97.1%[17] - 合同负债为4,254万元,较期初9,160万元减少53.6%[17] - 总负债从13.087亿元增至13.087亿元[1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18,974,440.8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5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从10.334亿元降至9.244亿元[18] 股东结构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642户[12] - 第一大股东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8,471,600股,占总股本48.67%[12] - 第二大股东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850,000股,占总股本9.21%[1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三季度工程施工量减少所致[9]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回款减少所致[10]
园林股份:第三季度净亏损3430.6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9:43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3734.25万元,同比下降77.55%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亏损3430.63万元 [1] - 前三季度营收为3.25亿元,同比下降33.40%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09亿元 [1]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5-10-30 19:40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议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1] 人事变动 - 2025年10月30日免去陈伯翔副总裁职务,待章程修订后参选职工代表董事[1][2] - 陈伯翔董事离任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任期到2028年3月24日[2] 股份承诺 - 陈伯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2] - 特定股价情况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
园林股份(605303) -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10-30 19:40
业绩总结 - 2025年7 - 9月新签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3274.12万元[1] - 2025年1 - 9月新签项目合同21项,合计金额6459.19万元[2] 项目情况 - 2025年7 - 9月新签项目含1项工程施工、4项工程设计[1] - 2025年1 - 9月签订项目含3项工程施工、18项工程设计[2] - 两个项目因资金或工作面移交未进入执行阶段[3]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30 19:40
公司架构与人员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会议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相关制度废止[2] - 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非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会议免去陈伯翔董事、副总裁职务,免去吴忆明、贾中兴股东代表监事职务[2]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9325.26万股,每股1元,股本总额9325.26万元[4] - 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840.26万元,出资比例84.08%[4] - 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485.00万元,出资比例15.9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按《公司法》规定执行[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8][9] 融资与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或特别决议通过[12][2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下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9]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28] 利润分配 -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39] -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3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 章程修订需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核准内容为准[46]
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10-30 19:40
人事变动 - 公司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同意聘任曹光泽为董事会秘书[2] - 曹光泽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曹光泽1995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4] - 2024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4] 联系方式 - 曹光泽电话0571 - 86020323,传真0571 - 86097350[2] - 邮箱ir@hzyllh.com,地址浙江杭州上城区凯旋路226号[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0月31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