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60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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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5-07 16: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上市公司: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上市公司""发 | | | --- | --- | | 行人") | |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峰 | 联系电话:0571-85783754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超 | 联系电话:0571-85783754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2.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388.14 万元,扣除各类发 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7,405.0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69 号"验资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接部门,专门负责提供公 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22:0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474 号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2:02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813 号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福莱蒽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2 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福莱 蒽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 ...
福莱蒽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6 22: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2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388.1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7,405.07 万元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2: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9 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6 22: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 |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 |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 |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 |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行。 | 进行。 |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 |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 |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 | --- | --- | |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 |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 |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22:0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 ...
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22:02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 险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 8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 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 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