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6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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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1 21:45
公司财务决策 - 莱伯泰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 - 该次董事会于7月31日晚间召开并审议通过多项议案[2]
莱伯泰科:聘任王璐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1 20:16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王璐瑶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2] 营业收入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其他类别占比最高达38.69% [2] - 环保行业收入占比18.46% 医疗检测占比6.91% 疾病控制占比6.79% [2] - 科研院所/大学院校收入占比6.61% 食药行业占比6.51% 地质/矿产/能源占比5.84% 第三方检测占比5.6% [2]
莱伯泰科:7月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1 20:16
公司治理 - 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 营业收入构成 - 其他业务占比最高达38.69% [2] - 环保行业收入占比18.46% [2] - 医疗检测业务贡献6.91%收入 [2] - 疾病控制领域占比6.79% [2] - 科研院所/大学院校客户贡献6.61%收入 [2] - 食药行业收入占比6.51% [2] - 地质/矿产/能源领域占比5.84% [2] - 第三方检测业务占比5.6% [2]
莱伯泰科拟使用额度不超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格隆汇· 2025-07-31 17:59
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
莱伯泰科(68805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7-31 17:32
募集资金 - 公司获准发行1700万股,每股24.80元,募资4.216亿元,净额3.7448207547亿元[1] - 募投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595385亿元,含三个项目[2][3] 项目变更与结项 - 2022年变更“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3] - 2023年两个项目结项,智能化联用项目节余7000万元新建两项目[4] 现金管理 - 公司计划用不超1.3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7]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并实施[15] - 该事项合规,不影响投资计划,能提高资金效率[16]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31 17: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涉国家或商业秘密信息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4][5] 申请与登记 - 申请需填内部登记审批表并交证券投资部[8] - 应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10] 报告与追踪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 密切关注、持续追踪事项进展[13]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商业秘密[14] - 违规处理或未及时披露追究责任[14]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违规操作[23] - 需填登记表并向证券投资部备案[23]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3]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31 17:31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报告[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一般可不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0][11]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13]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业绩预告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1个月内业绩预告[14] 临时报告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21][22]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3] 信息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27][28]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8]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0]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1] 披露责任 - 董事、高管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按时披露[30] - 公司不得委托非指定公司编制或审阅披露文件[3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2] - 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保管不少于10年[42][47] - 信息知情人员未公告前保密,公司签保密协议,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49] - 重大信息难保密应立即披露,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50][52]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3]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等处理[55]
莱伯泰科(688056)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7-31 17:30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同意聘任王璐瑶为证券事务代表[1] - 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信息 - 王璐瑶1990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4] - 有中信建投等工作经历[4] 联系方式 -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为北京顺义区安庆大街6号[2] - 电话为010 - 80492709[2]
莱伯泰科(688056)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7-31 17:30
现金管理决议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 - 2025年7月25日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议案至董事会[13] 资金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用不超35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5] - 期限不超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5] 其他要点 - 产品含结构性、协定存款等低风险短期理财[3] - 投资或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采取措施控风险[8][9]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31 17:30
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6] 董事出席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 人员离职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职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11]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