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68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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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25 09:21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25 08:45
■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 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 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
莱伯泰科(68805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
2025-04-24 22:30
附件: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伯泰科") 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的 规范要求,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的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孔晓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律师。1999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4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 年 4 月至今, 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八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 式提交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三条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董事的,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管 理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 3 | | 第三章 | 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 | | 第四章 | 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 6 | | 第五章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9 | | 第六章 | 信息披露 10 | | 第七章 | 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11 | | 第八章 | 附则 12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
莱伯泰科(688056)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4 22:30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1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