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68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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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6880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 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 ...
瑞松科技(68809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4]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4] - 会计专业人士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14] 提名与履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人员[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资料保存与会议规定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4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0] 责任与细则规定 - 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担赔偿责任[4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担相应法律责任[44]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5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49]
瑞松科技(6880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其他形式担保, 包括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对强令其对外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 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 ...
瑞松科技(688090)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
瑞松科技(68809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广州瑞松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 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 司或其他主体的负责人,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人员。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和 ...
瑞松科技(68809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0%的股份,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三)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任免; (四)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响; (五)可以实际支配或者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任命等事项; (六)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 ...
瑞松科技(6880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1:0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 ...
瑞松科技(688090)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20:48
财务表现:收入与利润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2%至3.64亿元人民币[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44.54%至亏损128.77万元人民币[20] - 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6.50%至240.72万元人民币[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315.00万元人民币[20]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50.00%至-0.01元/股[21]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6.24%至98.69万元人民币[25]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6,432.07万元,同比下降9.82%[1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8.7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15.00万元[10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77万元,同比下降144.54%[154]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6,432.07万元,同比下降9.82%[164]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2%至3.643亿元,主要因订单规模下降[166] 财务表现:成本与费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0.81个百分点至6.45%[21]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9.50%至2.896亿元,与收入下降趋势一致[166] - 销售费用同比上升14.04%至2191万元,因薪酬及差旅费增加[166]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2351.46万元,同比增长3.11%[14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45%,较上年同期增加0.81个百分点[144] 财务表现:现金流与资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为470.33万元人民币[20] - 总资产同比下降3.85%至15.33亿元人民币[20] - 总资产153,292.45万元,较期初减少3.85%[1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70.33万元[1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至470万元,因货款收回增加[1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637.54%至-1360万元,因偿还贷款增加[166]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8.40%至4.21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降至27.51%[168] - 应收账款同比下降34.28%至1.142亿元,因收入减少[168] - 存货同比上升20.91%至2.550亿元,因发出商品增加[168] - 长期借款同比增加32.31%至3440万元,因新增质押借款[168]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8,933.13万元,较期初减少1.09%[164] - 私募基金投资期末余额3399.9万元,报告期利润影响1099.9万元[171][172] 业务表现: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 - 公司业务涵盖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及工作站[12] - 汽车焊装是公司核心业务领域之一[12] - 公司自主研发RMC运动控制器及RIDP智能数字化平台[12] - 高精高速六轴并联机器人重复定位精度±0.01mm,最高运动速度2.2m/s,负载能力3kg,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0小时,关键部件寿命>10年[34] - 高精高速六轴并联机器人已出货至全球显示面板龙头企业,目前处于测试阶段[37] - 机器人运动控制及仿真软件已在小范围商业项目中使用,融入人工智能技术优化运动轨迹和作业程序[48] - 公司RMC机器人控制系统实现关键技术国产替代,涵盖视觉定位、智能涂胶工艺及自动化物料流转等智能化生产流程[51] - 高精高速六轴并联机器人速度达2.2m/s,重复定位精度±0.01mm[117] - 子公司瑞松机器人聚焦高精高速六轴并联机器人及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109] - 高精高速六轴并联机器人重复定位精度±0.01mm 最高速度2.2m/s 负载3kg 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0小时 关键部件寿命>10年[130] - 六轴并联机器人控制技术重复精度达0.01mm以内[140] - 六轴并联机器人技术研发投资额为3,570,000.00元[149] - 六轴并联机器人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149] 业务表现:工业软件与数字化平台 - 公司涉及工业软件及机器视觉技术[12] - 公司布局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12] - 瑞沃斯视觉已开发12款视觉传感器产品及1款基于大语言模型智能体技术的AI工业视觉云平台软件[38] - AI工业视觉云平台RIMO具备6大核心算法模块,支持私有云部署、多人在线协作和自动数据标注[40] - 冲压成型仿真软件基于多模态图形及文本模型能力实现智能知识库功能,属国内首创技术[48] - 公司创新性开发并推出瑞松智能数字化平台RIDP,解决生产制造和产线运行中的痛点[50] - 数字化平台RIDP实现生产环节精细化管控、设备实时监测与预测性维护、运维流程智能化、品质全流程追溯及能源高效优化[51] - 公司工业软件业务采用直销模式,永久授权和订阅授权双模式并行[74] - 工业软件业务采购涉及技术授权、云服务、广告推广等[77] - 数字化平台RIDP实现生产环节精细化管控及预测性维护[122] - 冲压成型仿真软件与国际主导产品达同等可用水平 已与国内主流汽车厂商签署商业合同[124] - 工业互联网平台RIDP包含5大管理系统 实现设备实时监测/健康诊断/趋势化管理 提升生产效率并节能减排[131] - 开发三维设计软件EAXY Design/智能工艺决策平台/AR智能巡检APP等8类工业软件产品[131] - 公司完成瑞松智能数字化平台架构设计开发和落地,2025年在多个客户现场应用[138] 业务表现:机器视觉与AI技术 - 瑞沃斯视觉产品已应用于丰田、本田、比亚迪、理想、小鹏、赛力斯、广汽、马自达、一汽、岚图等汽车厂商及富士康等电子制造服务商[38] - 全系列视觉标准产品通过SGS的CE认证,符合IP67防护等级,覆盖工业常见应用场景[45] - 机器视觉技术通过深度学习算法实现汽车零部件尺寸、形状、外观缺陷的高精度检测[100] - AI算法可分析焊接数据建立参数与质量关系模型,实现焊接参数智能推荐[100] - AI机器视觉产品覆盖汽车、3C电子及半导体行业应用场景[119] - 机器视觉解决方案从汽车工业拓展至3C电子/半导体/机械重工领域[130] - 基于3D点云技术的视觉引导系统识别成功率达99.5%以上[140] - 基于多目立体视觉的车身定位系统精度达±1mm,换型时间缩短70%[141] - 视觉引导上下料系统部署时间缩短50%[140] - 双线3D激光传感器及车身间隙面差检测系统研发投资额为2,750,000.00元[148] - 双线3D激光传感器系统检测精度达到±0.05mm[149] - 双线3D激光传感器系统换型时间缩短60%[149] - 公司AI视觉平台技术水平为国内领先[148] 业务表现:行业解决方案与应用 - 公司产品应用于3C电子及集成电路领域[12] - 低空飞行器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融合智能柔性连接技术及航空铝材铆接工艺,助力客户加速批量化生产进程[53] - 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解决方案通过混流柔性技术实现多车型快速切换,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制造成本与维护成本[54] - 动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交付钢制、铝制电池壳体生产线及电池包总成生产线,推动行业智能化升级[58] - 电池托盘5G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结合5G高速数据传输与低延迟特性,实现高度自动化生产并提升精准度与稳定性[58] - 机械重工领域自主研发自动寻位焊接系统、多层多道焊接系统等核心技术,显著提升客户生产效率[59] - 消费电子智能产线在100级净化车间实现数据硬盘自动输送及精细操作,提升产品良品率并减少人力投入[63] - 新型连接技术装备(搅拌摩擦焊、激光焊、铆接等)已在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实现产业化应用[68] - 自主研发搅拌摩擦焊/激光焊等高端装备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5G通讯等领域并实现产业化[125] - 公司为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3C电子、光通讯等战略行业提供工艺技术解决方案[96] - 通过5G与边缘计算技术实现多机器人群体系统协同作业,提升产线整体效率[101] - 公司开发白车身高速输送系统技术,2025年已在多个项目应用[138] - 公司成功研发可满足不同波长同轴输出的激光复合焊接头[138] - 公司开发轻量化搅拌摩擦焊工艺及装备解决方案,包括机器人型、静龙门型、动龙门型系列化装备[138]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已获得来自日本、美国、中国等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多项发明专利授权,涵盖本体结构设计、运动控制算法、高精度定位技术等关键领域[37] -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融合提升运动精度和稳定性(如高精度减速器/控制器)[82] - 数字化工厂依赖机器人可编程、可互联及数据无缝对接特性[84] - 公司累计申请专利520项,其中发明专利220项,占比42.30%[142] - 累计授权专利376项,其中发明专利107项,占比28.46%[142] - 报告期内新增申请知识产权7项,新增授权8项[142] - 数字化工厂工艺规划技术预计总投资规模4921.33万元,累计已投入3343.95万元[145] - 轻量化连接技术项目投入4508.9万元,实现收入2209.63万元,开发搅拌摩擦增材制造装备主轴及控制系统[146] - 汽车白车身智能焊装技术项目投入8592.2万元,实现收入3007.63万元,开发柔性高节拍伺服定位系统[146] - 新能源汽车智能焊装技术研发投入5164.25万元,实现收入521.54万元,开发钢铝混合车身生产工艺[147] - 工业软件开发项目投入4008.8万元,实现收入290.59万元,研发基于深度学习的工业AI设计平台[147] - 机器视觉人工智能平台投入1959.3万元,实现收入96.35万元,开发一站式深度学习平台[147] - 搅拌摩擦焊技术项目投资额为11,930,000.00元[148] - 搅拌摩擦焊技术项目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技奖二等奖[148] - 柔性多轴伺服定位技术投资额为3,500,000.00元[149] 公司资质与荣誉 - 公司连续15年(2010-2024年)获得广汽丰田优秀供应商表彰,其中4次获得丰田全球供应商最高品质奖项“品质优秀奖”[92] - 子公司瑞沃斯视觉自主研发的“AI车身外观仕样检测系统”入选国家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目录[91] - 公司及董事长孙志强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91] - 公司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等荣誉资质[91] - 子公司瑞沃斯视觉荣获第十一届恰佩克年度新锐品牌奖、第十一届高工机器人高工金球奖年度技术奖[91] - 公司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子公司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28] - 公司当选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参与行业规则制定[126] - 长期作为国内外主流整车厂重要供应商 技术应用达国际领先水平[128] 人力资源与团队 - 公司研发人员175名,占员工总数20.66%[136] - 公司设计人员265名,占员工总数31.28%[136] - 公司董事长拥有30年工业机器人行业从业经验[136] - 公司PLR机器人BU总经理为半导体检测技术及AI机器视觉专家[136] - 公司拥有国际焊接工程师证书的核心技术人员[13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629.84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9.31万元[153] - 研发人员数量175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20.66%[153] - 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占比最高达64%(112人)[152] - 30岁以下研发人员占比59.43%(104人)[152] - 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谢晓川[176][177] 子公司表现 - 广州瑞北子公司营业收入22232.9万元,营业利润1056.77万元,净利润950.42万元[173] - 武汉瑞北子公司营业收入2570.62万元,营业利润103.72万元,净利润106.74万元[173] - 瑞松焊接子公司营业收入6324.58万元,营业利润1220.85万元,净利润899.08万元[173] - 广州瑞山子公司营业收入1150万元,营业利润668.92万元,净利润543.93万元[173] - 飞数软件子公司营业收入345.94万元,营业亏损79.04万元,净亏损79.04万元[173] - 瑞沃斯视觉子公司营业收入769.18万元,营业亏损518.88万元,净亏损596.62万元[173] - 创新中心子公司营业收入299.15万元,营业亏损194.5万元,净亏损196.78万元[173] - 华锋惠众子公司营业收入195.7万元,营业亏损399.41万元,净亏损399.41万元[173]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5年5月22日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80]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未收到任何异议[180] -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80]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180]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80] - 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承诺被列为长期有效承诺事项[185] 股东承诺与股份减持 - 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承诺自2020年起持续有效[184] - 持股5%以上股东柯希平及厦门恒兴股份限售承诺自2020年起长期有效[18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承诺包含离职后6个月内限制条款[184]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限售承诺包含离职后6个月内限制条款[184]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股份[186] - 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实际控制人承诺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减持股份[187]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发行前持股总数25%[187]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不超过发行前持股总数60%[188]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第二年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前持股总数100%[188] - 所有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86][187][188] - 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86][191]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90]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93] - 所有减持行为需提前15个交易日(集中竞价)或3个交易日(其他方式)披露计划[188][19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上市时未盈利情况下自上市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194]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94]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96] - 所有承诺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调整)[194][196] -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且可能从现金分红中扣留补偿[195][197]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集中竞价)或3个交易日(其他方式)披露计划[194]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欺诈发行时股份购回[199] - 公司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199] - 未能履行承诺时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200] - 所有减持安排需符合监管部门要求并可能按意见修订[195][197] 合作与市场拓展 - 公司与日本基恩士达成战略合作,拓展东南亚市场[111] - 公司与日本松下、德国库卡、西门子等企业及多所高校开展技术合作[137] 行业背景与市场 - 全球工业机器人总保有量2023年约428.2万台,较2022年增长10%[78] - 中国2023年新安装工业机器人数量达27.63万台,占全球新安装量的51%[78] - 中国工业机器人总保有量近180万台,位居全球第一[78] - 中国2024年1-12月工业机器人累计产量55.6万台(套),累计增长14.2%[78] - 机器人行业需突破跨学科应用壁垒(计算机/电气/机械)及生产工艺壁垒[87][89] - 客户供应商准入需具备高知名度、项目成功案例及长期服务能力[9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报告期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1] - 报告期末指2025年6月30日[11] - 公司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瑞松科技(68809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20:46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对《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对《广州瑞松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