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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68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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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6881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8: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6]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六项原则[9] 工作开展目标与对象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10]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11][1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3]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14][17] 信息披露与机制建设 - 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并及时披露信息[16] - 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说明会相关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21]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9] - 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采用多种形式[24] 职责与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2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职责[30] 其他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不当行为[3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33]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原制度失效[37]
科兴制药(6881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8:18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对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管理,遵循更严格规定[7]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标准[8][9]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关联人[13]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4] 关联范围界定 - 《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关连人士含有权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14]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的30%受控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属关联范围[15][16] - 关连附属公司中,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属关联范围[18] 非重大附属公司条件 - 非重大附属公司需满足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少于5%[1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应公允,实行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该价格[26] - 关联交易定价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方法[28]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由董事长审议[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3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由股东会审议[33]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3]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可进行[34]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关联股东表决权不计入总数[43] 监督与期限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44]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年,超3年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47] 豁免情形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可免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49]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等可免按关连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50]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豁免相关义务[52]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赔偿[54] - 公司董事等违规协助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将视情节处分[54] - 制度与新法规等冲突时,以新颁布内容为准[5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58]
科兴制药(688136)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2025-09-30 18:1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2] 涉密文件管理 - 境外发行上市提供涉密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3] - 与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涉密文件应签保密协议[4] - 发现涉密文件泄露应立即补救并报告[6] 档案及监管检查 - 提供会计档案按规定履行程序,工作底稿出境需办审批[7] - 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公司配合需经同意[7] 检查与责任 - 公司应定期自查并可视情况检查证券服务机构执行情况[8] - 违反制度将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8]
科兴制药(6881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8: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26]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2]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5]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融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批[2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5][2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5][2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6]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涉及投资等提案的评估、审计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送达有关各方[35] 股东会投票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3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9]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4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未设副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职时,也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46]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的成员主持[4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47] - 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49] 股东会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8] - 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60]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者所得表决权超出席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6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67]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71]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自公司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73] - 本规则的修改需经股东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73]
科兴制药(6881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8:1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等人员和机构[8]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披露[12] - 依法披露的信息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3] - 境内境外发行交易时,各上市地同时披露相同信息[14] - 公告文稿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A股用中文,H股用中英文[14]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7] - A股定期报告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0] - A股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0] - A股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21]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22] - H股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其以上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3]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属于重大事件[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32]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33] 披露要求与流程 - 报送临时报告不符要求,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36][37]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公告进展[3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35]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3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34]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37]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37] - 未公开信息在重大事件相关最早时点启动内部流转等流程[39] 责任与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5]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0] - 查询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原件和底稿,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查阅,相关书面材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0]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应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3]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更正,处分责任人[5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5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自H股于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57]
科兴制药(688136) - 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30 18:16
上市与股份 - 2020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967.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1,257,25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9]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1] - 董事会修订、制定了13项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4] - 公司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5] 授权与生效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对经审议通过的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6] - 《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 - 修订/制定的议事规则和内部治理制度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百分比率规定计算所得的所有百分比率不低于25%的交易及不低于5%的关连交易[14]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6]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股东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且要充分披露提案具体内容[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8] 董事相关 - 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连选连任[2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从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修订为至少召开四次,通知时间从会议召开10日前改为14日前[26]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2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以续聘,续聘或变更需单独发布信息披露公告[27] 章程生效与其他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30] -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30]
科兴制药(688136)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09-30 18:16
多元化政策 - 公司制定《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助力可持续发展[2] - 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12] 平等机会 - 公司在招聘、培训等方面为雇员提供平等机会,任命以用人唯才为原则[4]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评核董事候选人考虑多元化观点等多项条件[4] - 董事会组成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5] 性别多元化 - 公司致力于维持董事会和雇员层面性别多元化,保持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应履行职责,识别、考察及提名董事候选人[9] - 提名委员会定期评估政策,制定流程监察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9] 执行情况汇报 - 公司将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每年评核及汇报多元化执行情况[9] 目标与计划 - 提名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制定多元化可计量目标或计划并披露实施进度[9]
科兴制药(688136)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2025-09-30 18:1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2025年9月29日董事会通过调整独立董事薪酬议案[2] - 独立董事津贴拟从每人每年18万调至24万[2] - 调整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执行[2]
科兴制药(688136) - 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9-30 18:16
新策略 - 2025年9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聘请致同香港为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议案[2][5] - 聘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
科兴制药(688136) -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9-30 18:16
董事会调整 - 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议案[1] - 调整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战略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变[1] 市场扩张 - 公司拟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