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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68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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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2024年报净利润0.08亿 同比增长126.67%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18:07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3年的-0 38元增至2024年的0 10元 同比增长126 32% 扭转了上年亏损局面 [1] - 每股净资产从16 08元小幅下降至15 79元 同比减少1 8% 但仍显著高于2022年的25 02元水平 [1] - 营业收入大幅增长75 46%至2 86亿元 但尚未恢复至2022年4亿元的规模 [1] - 净利润实现0 08亿元 较2023年亏损0 3亿元改善126 67% 但较2022年1 29亿元仍有差距 [1] - 净资产收益率由-2 33%转为正0 64% 同比提升127 47个百分点 [1] 股东结构变化 - 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比例下降至20 2% 较上期减少197 74万股 [1] -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仍为第一大股东 但减持48 20万股至404 34万股 占比13 02% [2] - 鹏华研究精选混合 UBS AG等6家机构新进前十大股东 合计持有151 71万股 [2] -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等6家股东完全退出前十大 合计减持252 94万股 [2] 分红方案 - 实施10转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5 16: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湖南麒麟信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 持续督导期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高骜旻、马睿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4日—3月27日,2025年4月7日—4月18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高骜旻、邱诗云、冀峪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 ...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至4月21日 时限不少于10天 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 [1][2]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外籍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 [4] 监事会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具备法定任职资格 不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 [3] - 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 [4]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30日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6][9]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刘文清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子嫣 财务总监苏海军及独立董事刘宏 [9][10] - 投资者可在4月23日至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邮箱IR@kylinsec.com.cn预提问 [10]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4-22 18:07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3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 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2 17:58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4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星期三)至 04 月 29 日(星期二)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 系邮箱 IR@kylinsec.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 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04 月 30 日 (星期三)11:00-12:00 举行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 ...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37.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5年4月10日,授予价格为25.50元/股 [2][7][29] 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9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合法有效 [1]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授予日为2025年4月10日,以25.50元/股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37.75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2][3] 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9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合法有效 [28]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50元/股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37.7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29][30]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已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 - 2024年8月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月10 - 19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8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2025年4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议案 [7][8][9][10] 与股东大会审议计划差异 -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11] 授予条件说明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出现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 [12][13] 具体情况 - 授予日为2025年4月10日,授予数量37.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873.8639万股的0.48%,授予人数35人,授予价格25.50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5] 激励计划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满足条件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为交易日,不得在特定期间内归属 [15] 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2025 - 2026年,根据业绩完成比例确定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制度实施,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 [18][20] 其他情况 监事会核实情况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特定人员,与《激励计划》规定范围相符,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授予 [21][22] 激励对象股份卖出情况 -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1]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采用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公允价值,费用按归属安排比例摊销,预计对净利润有影响,但可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公司业绩 [22][23] 法律意见书结论 - 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23][24]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公司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不存在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预留授予相关确定符合规定 [25]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4-11 18:3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 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预留授予日)
2025-04-11 18:20
激励计划 - 核心骨干及其他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37.75万股[1] - 获授数量占授予总数比例为19.97%[1] - 获授数量占股本总额比例为0.48%[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股本总额1%[1] - 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1]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11 18:20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4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7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7,873.8639 万股的 0.4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4 月 10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 以 25.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
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1 18:19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致: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公开披露,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公 2 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授予相关事项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 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3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的委托,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 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