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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68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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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利益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批情形[13] 担保限制条件 - 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担保管理措施 - 法务部协同财务部做好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与评估等事宜[22] - 公司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并报告异常[22]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22] 担保后续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偿债,问题出现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4]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情况[24]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公司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及追偿[24] - 财务部和行政部针对其他风险提出处理办法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提交董事会[24] -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4] 担保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责任[2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5]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重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9]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9] - 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0]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规定[21]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1] 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告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还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方法[26][2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关联方情况等内容[3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5] - 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需重新审议[3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定价政策、交易价格等条款[39][40]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40] 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42]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3] 其他规定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等[4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关联交易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资金被占用[2] - 禁止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委托贷款需股东会审议[5]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当天汇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6]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立即司法冻结其股份[9] 交易流程要求 - 子公司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背景合同[8] - 公司与关联方支付需审查程序、备案文件并审批[12] 审计与档案管理 - 审计机构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8] - 财务部门核算、统计资金往来并建立专门档案[14] 制度生效信息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上市日生效[19] - 涉及公司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0]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等的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5] 责任与处置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11]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1] 监管措施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等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8] - 1/2以上独立董事等可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提请开会[9] - 发现侵占资金应及时司法冻结股份[1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2] 重大信息定义及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等内容[4] - 公司重大信息实行实时报告制度[9] 报告责任人 - 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人员为报告责任人,负责收集等工作[9] 报告要求 - 发生重要事项时报告责任人应提供材料[7] - 触及特定时点及时报告,报告进展情况[10][11] 责任追究与考核 - 对瞒报等情况追究责任,建立报告档案考核[11]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9]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表决有不同比例要求[22][26][2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 连续12个月内特定金额超30%需特别决议[27]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决策与披露要求 - 关联交易等经专门会议半数同意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经专门会议半数同意,及时披露,不能行使说明理由[3][4] 会议相关规定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明确发表意见,重大事项保留意见说明理由[4]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指定人员协助,定期通报运营情况[5]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解释权属董事会[5]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具体工作,包括信息归集、处理重大事项等[4]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了解公司情况等素质和技能[6]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原则[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有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1]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1] 沟通机制 - 应设立专门咨询电话等,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反馈信息[1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举行[13] - 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应出席年度报告说明会[13] -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4] - 年度报告说明会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14] - 公司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情况[14] 投诉与纠纷处理 - 公司应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处理机制[14]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提出请求公司不得拒绝[14] 信息披露与公关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14] - 危机事件发生后公司要制定公关和沟通计划并实施[14]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披露[15] 合规要求 - 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6]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投资业务检查 - 检查投资业务岗位设置是否一人兼多不相容职务[20] - 检查投资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看手续是否健全、有无越权审批[20] - 检查投资计划合法性,看有无非法对外投资现象[21] - 检查投资相关法律文件保管情况[22] - 检查投资项目核算,看原始凭证等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完整[22] - 检查投资资金使用是否按计划和预算,有无浪费挪用现象[22] - 检查投资资产保管有无账实不符现象[23] - 检查投资处置批准程序是否正确、过程是否真实合法[23] 其他事项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7 17:00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原则 - 遵循岗位价值、与目标效益挂钩等原则[3] 审议与管理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管理及绩效[5]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非独董和高管依规定领薪[9] 制度实施 - 制度随经营状况调整,股东会通过后实施[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