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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68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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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智通财经· 2026-02-03 20:44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凯及其一致行动人佳合兴利,与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益仁价值成长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1] - 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合计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1] - 其中,李凯拟转让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其一致行动人佳合兴利拟转让1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1]
博睿数据(688229)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2026-02-03 20:17
股份转让 - 转让222.8万股,占总股本5.02%[2] - 李凯转让102万股,对价5419.87万元[2] - 佳合兴利转让120.8万股,对价6418.83万元[2] 权益变动 - 李凯变动后持股924.627万股[5] - 佳合兴利变动后持股44.2万股[5] 受让方 - 受让方为中益仁价值成长5号基金[13] - 承诺过户后12个月不减持[2] 转让价款 - 转让单价53.136元/股,总价1.18387亿元[17] - 先付500万订金,分阶段付款[17][18] 其他 - 转让需上交所确认及过户,结果不确定[5][9] - 不导致控股权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4][22]
博睿数据(688229)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人)
2026-02-03 20:17
权益变动股份情况 - 李凯和佳合兴利拟转让222.8万股,占总股本5.02%[9][21] - 李凯拟转让102万股,占2.30%;佳合兴利拟转让120.8万股,占2.72%[21] 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 - 变动前李凯持股23.12%,变动后20.82%[19] - 变动前佳合兴利持股3.72%,变动后1.00%[19] - 变动前合计持股26.84%,变动后21.82%[19] 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 转让单价53.136元/股,价款11838.70万元[22] - 协议签署5个交易日付订金500万元[25] - 上交所审核通过20个交易日付至70%,即8287.09万元[25] - 过户登记时付剩余30%,即3551.61万元[25] 手续及未来计划 - 需上交所确认和办理过户手续[4] - 截至报告签署日,未来12个月无其他权益变动计划[17]
博睿数据(688229)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人)
2026-02-03 20:17
股份转让信息 - 日照中益仁拟受让博睿数据222.8万股,占总股本5.0180%[14] - 2026年2月3日,李凯和佳合兴利拟转让222.8万股给中益仁基金,占总股本5.02%[18] - 每股转让价53.136元,股份转让总价款11838.70万元[18] 权益变动情况 - 权益变动前李凯持股1026.627万股占23.12%,变动后924.627万股占20.82%[19] - 权益变动前佳合兴利持股165万股占3.72%,变动后44.2万股占1.00%[19] - 权益变动前中益仁基金持股0股占0.00%,变动后222.8万股占5.018%[19] 转让流程及付款安排 - 协议签署并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乙方支付甲方2订金500万元[21] - 取得上交所合规审核通过确认后20个交易日内,乙方支付至70%转让款8287.09万元[21] - 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时,乙方支付剩余30%转让款3551.61万元[22] 其他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42]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42] - 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得到批准[42]
博睿数据:李凯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佳合兴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拟降至21.82%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3 20:13
公司核心股东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凯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佳合兴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1] -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16,270股,占总股本的26.84%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降至9,688,27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相应降至21.82% [1] 交易执行状态 -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1] - 交易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1] - 公告明确指出,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 [1]
博睿数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凯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222.8万股股份
新浪财经· 2026-02-03 20:08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凯及其一致行动人佳合兴利与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益仁价值成长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1] - 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2%[1] - 其中,李凯拟转让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0%;佳合兴利拟转让1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2%[1] 交易相关承诺 - 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1]
博睿数据: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拟升至5.02%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3 20:08
协议转让交易核心信息 - 日照中益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中益仁价值成长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博睿数据无限售流通股222.8万股 [1] - 本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8%,四舍五入后为5.02% [1] - 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18亿元,资金来源为受让方的募集资金 [1] 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日照中益仁私募)的持股比例为0%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拟升至5.02% [1] 交易状态与后续程序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1] - 交易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目前尚未完成 [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29 02:54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4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 况: ■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936,306股,即总股本44,400,000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股份463,69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孟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
博睿数据(688229)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28 18:15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46 号 4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6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7,086,18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7,086,18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38.8885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8.8885 |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3,936,306 股,即总股本 44,400,000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463,69 ...
博睿数据(68822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1-28 18:15
康达股会字【2026】第 0022 号 致: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指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 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