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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耀科技(68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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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耀科技(688259) -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8 2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注册,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7亿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17亿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重庆创睿盈持股2211.12万股,比例36.8520%[13] - 湖州凯风厚泽持股1132.056万股,比例18.8676%[13]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持股474.354万股,比例7.9059%[13] - 长江成长资本持股331.986万股,比例5.533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6] - 董事会有权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事项[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9] - 股东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创耀科技(6882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21: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上一年度期末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后,应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2][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2][13]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才能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其他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其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0]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3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1]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6]
创耀科技(68825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28 21: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3] - 需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应在会议通知期限内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3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应持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32] - 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2]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2]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2]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应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34] - “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34]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创耀科技(6882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8 21:18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2]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条件 - 公司可对具有特定条件的单位担保,申请人需提供多项资信资料[5][6] - 存在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7]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为特定关联方担保还需订立反担保合同[14] - 担保合同订立时需审查主体和内容,违反规定应要求修改,拒绝则拒绝担保并汇报[15]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15]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部应完善法律手续并登记[15]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5] 信息披露 - 若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公司担保行为,发现违规或有相关报道传闻时需核查并披露结果[18]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及提供资料责任[20] 责任追究 -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责任人[22] - 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2] - 经办部门人员或责任人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创耀科技(68825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8 21:18
子公司会议与财务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报送公司[6]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8] - 子公司及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并提供会计资料[8] 子公司重大交易与人员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交易或事项实行授权审批制度[11] - 公司按子公司章程委派或推荐人员,由总经理确定[12] - 子公司可自主招聘、辞退员工,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15] 子公司薪酬与审计 - 子公司适用公司薪酬、考勤等制度,公司派出人员薪酬由总公司确定[15]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17] - 公司内审部负责子公司内部审计,子公司配合[17]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并保密[19] - 控股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需向公司汇报[19] - 子公司交易判断关联交易并报告[20]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23]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创耀科技(6882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21:18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治理结构[2]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 沟通方式有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5][6] 信息披露与会议安排 - 公司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应披露信息,其他传媒不得先于指定平台[6]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6]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会前可与投资者沟通[6] 工作规范与职责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参观等[8]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10]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处理纠纷诉求[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1] 人员与组织安排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2]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12] - 从事该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素质[12] 说明会相关 - 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包含类型、时间等内容[13] -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者说明会[14] 其他规定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4] - 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员工有义务协助工作[15]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培训[1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创耀科技(68825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21:18
对外投资审批 - 单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5][6] - 单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批并披露[6] - 单笔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8]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规定标准,公司应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7] -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按不同情况以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或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指标适用审批规定[8][9] 权限规定 - 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需报公司获批后实施[11] 部门职责 - 投资部、财务部及证券事务部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12] - 董事会秘书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投资部对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管理并保管相关资料[13] 投资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4][23] 方案变更与出资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须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查批准[16] - 使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经评估,评估结果经决议后方可出资[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亏损无望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9] 处置规定 - 处置对外投资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19]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时相同[19]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创耀科技(6882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8 21:1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1]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6]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披露交易[24][26]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等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披露[26]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0]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5]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或因违法违规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履职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或严重异常波动需按规定披露公告或核查[37][38]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51]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及时披露[40]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40] - 公司变更会计估计需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40]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及时披露原因及解决措施,督促相关方履行承诺[4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负有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 - 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即使未达披露标准也应及时披露[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冲突和误导[8]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重大交易需披露多方面信息[34][35] -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及时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34]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45][46]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9]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0]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行为书面记录并保存[51][52]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内幕人员有保密义务[5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审核,范围原则与上市时一致[57]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实行内部审计[5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档案工作[60] - 公司董事等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10年[61]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62]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64] - 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64] - 部门等信息报告问题致损失,董秘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6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64] - 制度中“以上”“超过”“以内”含本数,“少于”“低于”不含本数[6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办理,抵触时以其为准[66] - 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6]
创耀科技(688259)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1-28 21:16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彭思龙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12月28日辞职,原定任期到2026年5月14日[2][3]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6] 后续安排 - 彭思龙辞职使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将尽快补选[5]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29日[8]
创耀科技(688259)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8 21:16
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 - 董事会由9人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5][6]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表述、删除相关条款[8]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 股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1.117亿元,股本1.117亿股[8] - 设立时发行股份60,000,000股,每股1元[9] - 已发行股份111,700,000股,均为普通股[1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和决议通过要求[10] - 各类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0] - 公司可多种方式增加资本[1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1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报告[15]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特定发行融资[16] - 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有审议要求[16][17] - 不同事项需股东会特别或普通决议通过[21] - 特定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提名候选人[22] - 股东大会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24][2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26]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27] - 独立董事履职有要求和撤换情形[3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通知要求[34] - 有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有规定[34] - 董事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3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81]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出席和决议通过要求[83] 激励与分红 - 激励对象获授新增权益数量为86[37]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报告[38] - 分配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有要求[38] - 公司可多种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40] - 利润分配方案有审议和执行要求[43] 其他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4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44]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和债权人要求[46] - 特定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有表决要求[48] - 公司清算有相关程序和要求[48][4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授权办理变更登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