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68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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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6882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符合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召开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5] - 现场会议地点变更,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7]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规则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9] - 判决前执行决议,确保公司运作[30] - 判决后履行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0] - 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并披露[30]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管理层承办,审计由审计委员会实施[32]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生效[3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4]
天智航(6882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股份转让规定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8]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1]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高不得买卖股票[6]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董高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通过任职后2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5]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2日内申报[15] - 现任董高离任后2日内申报[15] 减持计划规则 - 董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其他规定 - 董高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7] - 董高可按规定通过询价、配售转让首发前股份[17] - 违反制度将受处罚或追究刑责[19] - 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制定等[19] - 办法经审议通过生效[19]
天智航(68827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投资审批标准 - 全资、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单次或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报总部审批[3]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由股东会审批[10]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10] - 投资低于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6种标准之一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批[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1] 投资额度与期限 - 公司累计对外投资总规模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18]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1] 投资流程与资料 - 投资项目申请书需备齐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等资料,涉及并购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19] - 子公司投资需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论证,编制申请书上报公司投资部门[32] 投资审议与实施 - 董事会对投资项目审议包括是否符合法规政策、方案是否可行等内容[20][22] - 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分管副总经理初审,重大变更需重新审批[24] 投资资金与核对 - 公司可用现金等向其他单位投资,但不得用国家规定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投资[25] - 公司财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与投资部门核对投资台账信息准确性[26] 人员选派与监督 - 公司按持股比例和约定选派人员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外派人员每年定期述职[28][30]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报表,财务部门分析评估被投资企业状况[30] 投资后评估 - 财务部门原则上每3年完成一轮投资项目后评估[7] - 公司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后评估[31] 投资处置 - 公司投资处置需管理层提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按金额大小履行审批流程,重大投资处置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核销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34] - 公司财务部门需审核投资处置相关资料,及时足额收取并入账,规范核算和会计处理[34] -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投资处置过程,调查投资损失原因,追究个人责任[34] 投资监督检查 - 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布置,安排或指定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监督检查[36] - 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授权审批制度执行等情况[36]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8] -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依相关规定执行[39]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9]
天智航(6882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后2日披露[22] - 拟变更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24][26] 资金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资到账6个月内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5]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7]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审议与公告要求 - 置换、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会后2日公告[13][15] -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后2日公告[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日公告[26][27]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7]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独董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7]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专项核查和会计师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 其他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或补充须经董事会审议[30]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0]
天智航(6882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5] 薪酬构成及发放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董事长是“固定+绩效”薪酬[7][8]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50%[8] - 独立董事津贴与董事长基本薪酬按月发放[10] 薪酬相关规定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代缴个税[10] - 离任按实际任期发薪,公司可减发或停发[11] - 公司可对绩效薪酬追索扣回[12] 制度实施时间 - 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15]
天智航(6882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7]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9]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12]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9] 公司支持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2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且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所需费用[24] 津贴与保险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27]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后续修改或补充也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8]
天智航(6882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提前5日书面通知[4][5]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才可举行[7] 委托与表决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一人不超两名[8][9]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13]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需有记录和决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7] - 秘书安排记录,含会议日期等内容[19]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19] 后续执行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批准,或交总经理执行[2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22]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4]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以现行规定为准[2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天智航(6882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邀请2家以上(含2家)事务所[8]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评价与定价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不高于15%[11] - 除单一选聘外,以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3] 合同与保存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1年期《审计业务约定书》,可续聘[14]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5]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意见续聘,否定意见改聘[18]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情况[2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多方面监督检查[22] - 发现违规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3]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天智航(6882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4] 信息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5] - 信息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5]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申请与审批 - 暂缓、豁免申请需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8] 其他规定 - 资料保管期限十年[8] - 军工保密需总经理签字确认[8] - 原因消除及时披露[9] - 违规追究责任[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3]
天智航(68827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21: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19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599.2034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5,992,034股[7][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等情形除外[24]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相关信息[3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请求权,需在决议作出60日内提出[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特定情形请求诉讼[32]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1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5][8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6] - 董事会对交易批准权限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达10%以上且有金额限制,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与关联法人超300万且占比0.1%以上[98][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03][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连续3年至少现金分红一次[141]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程序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5] 公司合并与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4][16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65][167][168]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16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