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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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16 17:5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4 年 04 月 高铁电气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 | 议案一:关于公司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 2023 | | 议案二:关于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7 | 2023 | | 议案三:关于公司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1 | 2023 | | 议案四:关于公司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2 | 2023 | | 议案五:关于公司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2024 24 | | 议案六:关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6 | 2023 | | 议案七:关于公司 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27 | 2024 | | 议案八:关于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8 | 2024 | | 议案九:关于公司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9 | 2023 | | 议案十: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 | | | 议案十一: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高铁电气: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4-01 17: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公司收到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总 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 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总会计 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女士及管 理顾问袁晋洲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上增持主体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27.00万元且不超过195.00万 元,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 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 步实施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 ...
高铁电气(68828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7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铁电气[1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7.84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5.02%[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拟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金额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当期净利润[6]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202,988,805.41元,较上年下降1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30,438.15元,较上年下降61.09%[13]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6%,较上年增加0.84个百分点[13]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02,988,805.41元,营业利润为67,553,598.43元,利润总额为68,201,741.15元[19] 产品与市场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铁路电气化接触网系统设备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21]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客户主要为各铁路局、铁路专线公司、铁路施工相关总包单位及各类城市地铁公司[23] - 公司所处行业与轨道交通行业密不可分,受铁路电气化改造程度、高铁里程数、城市轨道交通里程数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24] 研发创新 - 公司在研发创新方面取得成果,如电气化铁路领域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科研项目应用[19] -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致力于创新驱动战略,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22] - 公司拥有28项核心技术,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名单[31] 知识产权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33] - 公司共申请专利52件,授权专利35件,累计拥有有效授权专利293件[33] 生产销售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提到了一种汇流排悬挂线夹产品,销售额为228278万元[35] - 公司还在研发一种棘轮补偿装置智能装配生产线,销售额为5660万元[35] - 公司还推出了一种接触网网压监测装置产品,销售额为8400万元[36] - 公司还研发了一种C型接触轨中间接头产品,销售额为4000万元[36] - 公司还推出了一种C型截面腕臂管T型连接器产品,销售额为8900万元[36] 环保责任 -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推进清洁能源、采用废热、废水回收处理系统降低能源消耗[143] -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废弃物管理办法》、《能源管理办法》等,有效实施,规范管理[150]
高铁电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3-26 19: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 被保荐公司名称: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 | | | --- | --- | --- | | 限公司 | 份有限公司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尧 | 联系方式:1860054711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 16 号 | | | 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红星 | 联系方式:18600368517 | 16 号 | |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 | | | 院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层 1 11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19 号文"批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10.00 万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 行价为 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5,63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248,372.94 元(不考虑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5,389,62 ...
高铁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为乔)
2024-03-26 19:10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3 年度履职过 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为乔,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副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 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财 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法 治研究会常务理事。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中航飞机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
高铁电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6 19:1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 审计单位: 联系电话: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录 页 次 第1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ι í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 1-5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区西四五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 层 [100039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5540 号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铁高 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 ...
高铁电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
2024-03-26 19:1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022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89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
高铁电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6 19: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高铁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293.95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38,082.79 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高铁电气: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03-26 19:1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 | | 三、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审 计机构执行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 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分别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 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 ...
高铁电气:关于召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26 19:1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或"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民所有制 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高 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民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第三届职工代 表董事、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进行选举。选举结果为:选举冯德林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付占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将 与后续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董事、非 职工代表监事分别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