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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 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重大决策事项监 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 1 - 第九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在年度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迈得医疗 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 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并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四)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1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 名。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 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是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第四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它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10 19:02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 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 ...
迈得医疗(688310) -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0 19:02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与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