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688328)

搜索文档
深科达(6883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 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
深科达(6883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条件,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3][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官网发布选聘文件[5][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与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需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及质量,否定意见应改聘[10] 改聘情况与流程 - 出现分包转包等情况应改聘[13]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批准[13][14] 审计费用相关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9,21] - 可根据物价等调整审计费用[19,21] 其他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有服务年限限制[21]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9] - 公司和事务所保存选聘文件资料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报[17] - 发现违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解聘等[17] - 事务所分包转包等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深科达(6883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深科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及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深科达(68832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 ...
深科达(6883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董事长等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4] 任期及资格 - 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特定情形可被免除[5][6] 职责与资料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人力部提供财务资料[8][11]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召开,提前3日通知,半数以上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6][17]
深科达(6883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
深科达(6883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 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 ...
深科达(6883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 并简称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 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
深科达(688328)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19:48
制度概况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责任追究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3] - 七种情形追究责任,五种从重,三种从轻或免处[5][7][8] - 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0][11]
深科达(6883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19 19:4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8][9] 制度修订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对21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7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特定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1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3] - 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4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0]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困难公司[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