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生理(688351)

搜索文档
 微电生理: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419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9:34
每经头条(nbdtoutiao)——拉1人入伙返1500元,投10万元成亿万富翁?这家公司大肆宣传将房产海外 代币化,有交了钱的人称是"牙签撬动地球" 每经AI快讯,微电生理(SH 688351,收盘价:22.98元)10月27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5年 前三季度营收约3.36亿元,同比增加1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192万元,同比增加 0.46%;基本每股收益0.0891元,同比增加0.45%。 截至发稿,微电生理市值为108亿元。 (记者 曾健辉) ...
 微电生理(68835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9:34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参 会人员,并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卢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 ...
 微电生理(68835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9:3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265亿元,同比增长21.7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3.3640亿元,同比增长15.65%[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364亿元,同比增长15.7%[2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5.24万元,同比下降62.5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92.06万元,同比微增0.46%[3]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192.06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24]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928.14万元,同比下降62.44%[3]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91元/股[2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1.376亿元,同比增长14.8%[23]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9531.13万元,同比增长18.2%[24]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4575.98万元,同比下降19.1%[24]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2366.33万元,同比增长10.21%[5]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合计为6985.54万元,同比增长5.48%[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0.91亿元,同比下降6.5%[28]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1.85万元,同比下降40.5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1.85万元,同比下降40.6%[28]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3.69亿元[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7.8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4.20亿元[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亿元,上年同期为-7665.42万元[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9.57亿元,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现金39.43亿元[2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8.23亿元,其中投资支付现金37.15亿元[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9亿元,上年同期为-2339.52万元[2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37亿元,较期初增长62.7%[29]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07亿元,同比大幅增加[28]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80.75万元,同比增长89.2%[28]   资产和权益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62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64%[5]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19.626亿元,较年初增长3.6%[19]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913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85%[5] - 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913亿元,较年初增长2.8%[20] - 202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3985.11万元,较年初大幅增长1733.1%[20] - 货币资金为4.37亿元,较年初2.69亿元增长62.5%[17]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54亿元,较年初10.89亿元减少21.6%[18] - 应收账款为8314.20万元,较年初7396.28万元增长12.4%[18] - 预付款项为1968.20万元,较年初338.58万元增长481.4%[18] - 存货为1.58亿元,较年初1.28亿元增长23.3%[18] - 开发支出为6775.37万元,较年初4365.81万元增长55.2%[18] - 固定资产为1.79亿元,较年初9238.56万元增长94.2%[18] - 长期股权投资为6758.18万元,较年初6949.26万元减少2.7%[18]   股东持股信息 - 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股1517.18万股,占总股本3.22%[14] - 天津爱德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1220.00万股,占总股本2.59%[14]
 微电生理(6883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 1 | | |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设 ...
 微电生理(6883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6
 担保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一切对外担保须经批准[4]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6]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 按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13] - 对股东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3]  担保情况 - 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占该公司净资产值未超5%[18]  流程规定 - 申请担保人应提前15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及附件[18] - 担保合同须经法律部门或顾问审查[21] - 财务部负责办理担保登记[22] - 财务部指定专人保存管理合同并关注期限[25]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董事会[26]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披露信息[26]  债务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偿还安排[27]  责任规定 - 未经书面同意主合同变更或债务转让公司不再担责[29]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9]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署合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微电生理(6883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选聘(含续聘、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 ...
 微电生理(6883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 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
 微电生理(6883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 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 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 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 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
 微电生理(6883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交易活动中, 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 并经公司选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材料,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
 微电生理(6883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 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