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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科:工大高科关于自愿披露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4-05-16 18:01
合作信息 - 合肥工大高科与科大讯飞2024年5月16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4] - 合作框架协议存续五年,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不影响2024年度业绩[2][8][9] - 双方将在智能化矿山等方面合作,建立机制和小组落实[6][7] 股权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魏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限售股2024年6月28日起上市流通[1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收到上述股东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计划通知[11]
工大高科: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5 18: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工大高科"、"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 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大钧、夏川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袁大钧、夏川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对公司管理层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 ...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7:58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工作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确认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 员独立,认为其历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 ...
工大高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7:58
| | | 审 计 报 告 | | |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 | |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
工大高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7:5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三、证书附件……………………………………………………… 第 9—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61 号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工大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工大高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工大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 ...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春煌)
2024-04-25 17:5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 高科")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 的独立意见,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春煌(离任):男,194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清华大学工程力学数学系本科学历,研究员。刘春煌先生于 1970 年 3 月至 1978 年 8 月,任河 ...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5 17:56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合肥 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合肥工大高科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吕蓉 君女士和廖朝晖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吕蓉君女士和廖朝晖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 ...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7:56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科创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 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7:56
薪酬方案适用情况 - 适用对象为2024年度任期内董监高,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为9.53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其他薪酬[3] 审议流程 - 4月1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高管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直交董事会[7] - 4月25日董事会通过高管薪酬方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生效情况 - 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监薪酬方案需股东大会通过生效[9]
工大高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17:56
目 录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三、证书附件…………………………………………………………第 4—7 页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 高科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大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5-60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工大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本报告仅供工大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