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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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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6 17:46
2024年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到-5100万元,亏损同比收窄55.83%到69.96%[3]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11800万元到-7900万元,亏损同比收窄3.83%到35.61%[3] 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53943.06万元,利润总额为-19408.36万元[4]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78.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69.79万元[4] 2024年经营情况 - 2024年因市场需求弱、客户预算审慎,营业收入较上年度略有下降[5] - 2024年持续降本增效,实现亏损同比收窄[6] 2024年特殊财务事项 - 2024年预计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约2100万元[6] - 2024年转让信唐普华股权预计产生投资收益约2800万元,预计计提减值损失约2000万元[6] - 2024年预计冲回已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减记账面价值约1700万元[6] 数据准确性说明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准确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8]
慧辰股份(688500) -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1-08 00:00
股东持股 - 琢朴管理持有公司股份5,668,565股,占总股本比例7.63%[3] - 董事何伟间接持股325.19万股,原副总经理余秉轶间接持股241.67万股[3] 减持计划 - 琢朴管理拟减持不超1,416,700股,不超总股本1.9074%[3] - 减持时间为2025/2/6 - 2025/5/6[7] 减持限制 - 琢朴管理锁定期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股份[9] - 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不超上市前持股100%,减持价不低于每股净资产[10] - 董事何伟、余秉轶锁定期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上市前股份[12]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特定情况,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 - 公司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相关期间不减持[13] - 何伟、余秉轶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持股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13] 其他说明 - 本次拟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14] - 减持数量、时间和价格不确定[14] - 减持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5] - 琢朴管理减持遵守法规并履行披露义务[15]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月8日[16]
慧辰股份: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5 16:5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相关 人员。 第二章 释义及分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等对公司进行的 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 ...
慧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16:5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
慧辰股份:关于自愿披露公司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2024-12-25 16:52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相关部门对公司研发创新能 力、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和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主营业务和细分领域的知 名度和品牌形象,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 用。未来公司将坚定"专精特新"之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与研发水平,专注细 分市场,聚焦核心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 本次公司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一、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由北京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颁发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自 ...
慧辰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8 18:37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2,220,951 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1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1,474,65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1,474,65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
慧辰股份: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8:3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北京 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
慧辰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2 17:1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 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所")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
慧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2 17:1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
慧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2 17:17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 会议情况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 以记名投票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