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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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0:08
公司相关信息 - 上海晨暨鑫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博强注册资本1000万元[7][8] 增持前股权结构 - 闫洪嘉直接持有公司51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5.34%[12] - 闫勇直接持有公司8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41%[12] - 上海晨暨鑫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博强直接持有2151.77万股股份,占10.69%[12] - 上海博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控制152万股股份表决权,占0.76%[12] - 实际控制人与增持人合计控制7486.77万股股份表决权,占37.19%[12] 增持计划 - 增持人计划增持不低于300万股(占1.4903%)且不超过319万股(占1.5847%)[13] 增持实施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7日,增持人累计增持300万股,占1.4903%[14] - 截至2025年8月27日,增持人合计增持金额42569749.12元[14] 增持计划调整 - 2024年8月30日增持主体调整为上海晨暨鑫,实施期限顺延1天[15] - 2025年2月21日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15] - 2025年4月24日增持主体新增上海博强,其获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16] 增持结果及相关说明 - 增持计划于2025年8月27日实施完毕[16] - 公司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拥有权益股份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且超一年[18] - 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近12个月内合计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2%[18] - 本次增持属免于发出要约情形[18] - 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增持符合相关规定[19]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风控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风控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工作汇报 - 风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审计流程 - 审计立项后向被审计对象发通知书(特殊除外)[13] - 被审计对象对结论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3] 审计职责权限 - 职责涵盖检查内控、审计财务、协助反舞弊等[7] - 权限包括提请开会、调阅资料、调查取证等[9] - 有责令上缴收入、退还所得等处理权[10] 计划编制 - 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编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11]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5] 整改反馈 - 被审计对象向风控审计部反馈整改举措等[17] 结果应用 -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公司内部评价等重要依据[17] 责任追究 - 对违规人员与部门依制度追责,违法犯罪依法追责[21] 激励约束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2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23]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3]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批[9] - 对外投资未达所列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6] 股权交易计算 - 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按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12]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认购权致子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计算[15] 交易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批标准,应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13]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3] 投资相关原则 -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17] 投资跟踪与管理 - 董事会应持续跟踪证券投资进展和风险状况,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信息[17]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对外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19]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9] 短期有价证券 - 公司购入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转让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与实施投资权限相同[19][22]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22] 合作合资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0] 投资检查与监督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可对子公司审计[24]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4] 市值定义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11]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定期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13]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13] 重大事项规定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13] -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参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25][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6]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27] 定期报告审议与保证 -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未经审议通过不得披露[18] -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应投反对票或弃权票[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应在审核时投反对或弃权票[19] - 董事和高管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应发表意见陈述理由,公司应披露[19][20]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和预计披露时间[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2]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9] 公司管理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46] - 公司证券办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保管等工作[5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5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风控审计部进行监督检查[52]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责任人失职致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视情节追究责任[55]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公司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处分[55]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严重,公司对责任人降薪、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赔偿[55]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55]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5]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规冲突,以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55]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执行[55] 财务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文件保存 - 董事等履行职责签署的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董事选举规则 - 公司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两名以上董事适用细则[4]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3]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 当选条件与处理 - 每位当选董事获投票权数不少于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5] - 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5] - 若候选人投票权数相等,进行第二轮选举[7] 投票规则 - 出席股东所投投票权总数不得超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6] - 投出投票权总数≤实际拥有总数,选票有效[6] - 选票填写不规范且未更正,选票作废[6]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会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开股东会补足[7]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10]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规定[21] 自行召集 - 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费用承担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董事会提供名册,费用公司承担[11] 律师意见 - 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累积投票制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7] 决议效力 - 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通过派现提案2个月内实施[38] 规则制定与修订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须审批[41]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规则自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41]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资产或市值0.1%以上需审议披露[14] - 交易金额占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14]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5] 交易计算与协议规定 - 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交易适用审议标准[19]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0] 其他规定 - 部分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3] - 建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26] - 大股东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判断必要性等并回避[26] - 董事等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26] - 关联人占用资源致损董事会应追责[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7]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4][5] - 召开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相关人员[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9]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4]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会人数半数董事同意[17]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相关出席和表决要求[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职权集体行使,不得授权、变更或剥夺[21]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等[22]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会议记录包含相关内容,董事需签名[25]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需保密[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2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6]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7] - 资金支出按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超授权报董事会审批[9]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预计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情况[11] 资金使用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1]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须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4] - 超募资金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并投入[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机构共同投资[20] 项目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2][26]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多项内容[25][26] 监督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8]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意见[30]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3]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9 19:39
公司上市与股本 - 2020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022,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30.1918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130.191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闫洪嘉持股5,100.00万股,持股比例51.00%[15] - 发起人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25.00万股,持股比例21.25%[15] - 发起人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1,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7] - 发起人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持股850.00万股,持股比例8.50%[17] - 发起人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500.00万股,持股比例5.00%[17] - 发起人徐沙持股425.00万股,持股比例4.25%[17]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29][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48][49][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11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9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除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7]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3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147]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47]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63,165,166]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