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688605)

搜索文档
先锋精科(688605)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内部控制原则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4] 责任主体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审定报告并担责[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价工作,听取审议报告提建议[9]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9] 工作流程 - 评价工作小组确定范围方法,现场测试并提交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12] - 各部门组织自查、测试和评价[13] - 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建设和自我评价[14] 评价周期 - 公司整体评价原则上每年一次[25] - 各部门和子公司自评每年不少于一次[25] - 内审部门不定期抽查[25] 缺陷分类 - 按成因分设计和运行缺陷[28] - 按表现形式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缺陷[28] - 按影响程度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28] 报告要求 - 应在披露年报同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1] - 报告应涵盖声明等七方面内容[32]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4个月内报送[34] 其他规定 - 评价工作形成底稿记录要素[22] - 缺陷认定需确定重要性和影响程度[27] - 重大缺陷使报告作无效结论,重要缺陷引关注[28] - 未经授权不得公布结果,否则追责[36]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38]
先锋精科(68860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审计流程规范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4] - 实施审计前需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8]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7日内反馈书面意见[18]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复审申请[19]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部门应在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19]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1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需形成决议[31] 违规处理与制度管理 - 若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1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1]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5]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内部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35] - 违反制度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设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1]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2] 任职限制与解聘 - 近3年受处罚或禁入未届满不得担任[6]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代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8]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离任要求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2]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5][16]
先锋精科(6886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会议组织 - 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10] - 会议通知提前两日送达,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0] 会议召开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决策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4]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7] - 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13] 意见与记录 - 独立意见应包含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先锋精科(6886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期有规定[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委员可委托他人,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订和解释[16] 工作流程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交提案[9]
先锋精科(688605)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依据相关法规及章程[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防范风险等[6][7][8][9][10] - 内部控制要素涵盖八个方面[11]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13]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18] - 比照对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分公司和参股公司作内控安排[20] - 关联交易内控遵循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22]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22][23] 担保与投资管理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29] - 财务部专人分析被担保人情况并报告[29]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9] - 委托理财等投资需限定规模[35] 信息披露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6]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泄密及时报告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披露内部重大信息[38] - 指定专人跟踪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并披露[38] 内部审计与评价 - 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41]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计划[41]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41]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评估意见[42]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控评价并出具年度报告[43] 其他管理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45] - 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4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47]
先锋精科(68860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8:01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在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派往子公司担任董监高的人选需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4] - 派往子公司的董监高应于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全资子公司人员更换,控股子公司提请按章程更换[8] 运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0] - 子公司对外投资应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12] - 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14] 信息报送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送月度报告,含运营报告、产值产销量报表等[18] - 子公司应及时提供所有对公司形象、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且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总经理[20] - 子公司应在内部决策机构作出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决议情况并通报重大事项[21] - 子公司需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表[21] - 子公司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进度,投运后在会计期间结束后20天内提交投资效果报告[21] 监督考核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5] - 公司建立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28] - 子公司经营层考核办法原则上参考公司考核办法[29] - 子公司应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并奖惩[29]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参照公司规定制定[29]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相关档案的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存档文件应同时报送公司存档[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5]
先锋精科(68860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培刚)
2025-09-29 18:00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沈培刚,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 ...
先锋精科(68860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翰)
2025-09-29 18:00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杨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 ...
先锋精科(68860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09-29 18: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沈培 刚、杨翰、于梦为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