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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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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8-01 18:0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1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净额183,581.54万元[2] - 截至2025年7月21日,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万元[6] 资金使用 - 2025年审议通过用19,0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建生产基地[4] 协议条款 - 甲方支取金额达标时乙方应通知丙方[7] - 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协议,丙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8]
威迈斯(688612.SH):已累计回购264.3万股
格隆汇APP· 2025-08-01 17:41
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643,131股,占总股本比例0.6279% [1] - 回购价格区间为21.67元/股至30.39元/股,价差幅度达40.2% [1] - 回购资金总额为66,687,192.1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1] 交易执行细节 - 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完成 [1] - 未披露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计划(如注销或员工激励) [1]
威迈斯:累计回购0.6279%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8-01 17:30
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264.3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279% [1] - 回购成交最高价30.39元/股,最低价21.67元/股 [1] - 支付资金总额6668.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回购股份用途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部分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1]
威迈斯: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15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至15:00 [4] -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1,982,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52% [5] 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到15日 [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4]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内容与通知一致,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所列事项相符 [4][6] 会议出席人员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德恒律师查验了相关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5]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0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640,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40% [5]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会议 [6] 会议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9246%(221,814,762股),反对票数占比0.0651%(144,523股),弃权票数占比0.0103%(22,800股) [7]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占比99.1894%(20,473,611股),反对票数占比0.7002%(144,523股),弃权票数占比0.1105%(22,800股) [7] - 表决程序由股东代表、监事与德恒律师共同计票监票,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7] 法律意见结论 - 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8] - 法律意见将作为会议决议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8]
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18 18:1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07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占公司52.9552%[2] 参会人员 - 公司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3]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其他高管列席[3] 议案表决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同意票比例99.1894%[4] - 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比例99.9246%[6]
威迈斯(6886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7-18 18: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8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2][4] - 会议通知7月3日公布,股权登记日7月14日[5][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7名,代表221,982,085股,占比52.9552%[10] 议案表决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议案》同意221,814,762股,占比99.9246%[17]
威迈斯(688612)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7-17 19:17
上市情况 - 公司2023年7月26日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4210万股[3] - 发行后总股本420957142股,有限售389637665股,无限售31319477股[3]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1268767股,占比0.30%,为战略配售[3][7][10] - 股东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限售期24个月,2025年7月28日流通[2][3] - 保荐机构认为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规定[6]
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7-17 19:16
上市情况 - 公司2023年7月26日在科创板挂牌,首次发行4210万股[2] - 首次发行后总股本420957142股,有、无限售股分别为389637665股、31319477股[2]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1268767股,占比0.30%,2025年7月28日流通[3][6] - 股东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限售24个月[5] - 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规定[8]
威迈斯(688612)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5-07-15 17: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7月14日,登记数量87.41万股[2] - 授予日为6月6日,授予人数21人,授予价格12.111元/股[3]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副总经理桂肖杰获授13.11万股,占授予总数15.00%,占公司股本总额0.03%[3] - 其他20人获授74.30万股,占授予总数85.00%,占公司股本总额0.18%[3]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4]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 24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50%[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 36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50%[5] 资金与股份变动 - 截至6月10日,收到2025年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0,586,067.66元[6] - 授予登记完成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7,030,147股,变动后为167,904,234股[10] - 授予登记完成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3,926,995股,变动后为253,052,908股[10] 成本相关 - 股份支付费用为1113.50万元[12] - 2025 - 2027年会计成本分别为417.56万元、556.75万元、139.19万元[12] 激励计划影响 - 激励计划成本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影响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13] - 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团队稳定性,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14] - 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长期提升[14]
威迈斯: 2025年第四次股临时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增资,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5][6][7] - 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225.33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0,208万元、设备搬迁及改造费用1,900万元、基本预备费666.67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 [7] - 该项目旨在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推动技术落地应用,增强市场竞争力 [7][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210万股,发行价47.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509.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3,581.54万元 [6]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6] - 此前已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6] 项目必要性分析 - 项目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新能源汽车电机、发动机制造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8][9] - 公司电驱系统产品收入快速增长,2024年同比增长418.39%,占营收比例从2022年的5.66%提升至2024年的14.99% [10] - 项目将解决产能瓶颈压力,提升生产制造能力和竞争优势 [9][10] 项目可行性分析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 9001/14001、IATF 16949等行业认证 [10] - 具备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制造优势,产线自动化水平行业领先 [11] - 拥有多元化客户资源,已与多家造车新势力和知名车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12] 子公司基本情况 - 芜湖威迈斯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92,000万元,公司持股100% [14] - 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293,817.10万元,净资产78,283.32万元,净利润12,930.60万元 [15] -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67,291.55万元,净利润1,487.92万元 [15] 审议程序 - 该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17] - 监事会认为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17]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认为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