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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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10-21 19:3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蔡友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1,047,9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5.0000%, 蔡友良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公司股东蔡友良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 | | (元/股) | (股)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蔡友良 | 减持方式 ...
威迈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蔡友良)
2024-10-21 19:3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友良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主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1 上市公司: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迈斯 股票代码:688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 ...
威迈斯:公司信息更新报告: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首批落地回购增持专项贷款
开源证券· 2024-10-21 16:1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维持"买入"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是首批落地回购增持贷款的上市公司之一,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升公司吸引力 [3] - 公司拟5000万至1亿元回购股份,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 [4] 财务数据总结 - 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8、7.42、9.08亿元,EPS为1.44、1.76、2.16元/股,当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17.9、14.7、12.0倍 [3] - 公司2022-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6.1%、44.1%、23.2%、24.5%、24.6%,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92.7%、70.5%、21.0%、22.1%、22.3% [5] - 公司2022-2026年毛利率分别为19.8%、19.8%、19.8%、19.2%、18.7%,净利率分别为7.7%、9.1%、8.9%、8.8%、8.6% [5] - 公司2022-2026年ROE分别为28.0%、14.8%、16.2%、16.8%、17.3% [5]
威迈斯: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2024-10-20 17:0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理念,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的同时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紧密结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升公司吸引力,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 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 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资金来源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
威迈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0 17:0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发通知,10月19日召开[2] - 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9名[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3] - 拟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和专项贷款资金[3]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威迈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18 19:05
报告披露 -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10月28日15:00 - 16:00举办业绩说明会[3] - 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3] - 召开方式为网络及电话会议[3] - 参加人员有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5]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10月28日15:00前可报名并会前提问[2] - 通过“腾讯会议”或“易董app”参与[5]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部[6] - 联系电话为0755 - 86020080 - 5181[6]
威迈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10-14 18:48
回购计划 - 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3][7][13] - 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2][13] - 用于注销减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8000万元[2][13] - 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4][8][13][15] - 回购股份数量约142.86 - 285.71万股(按上限测算)[8][13]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0.34% - 0.68%[8][13] - 2024年9月24日董事会通过回购预案[6] - 2024年10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日起12个月内[4][7][11] - 回购资金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3][8][17] 股权结构 - 回购前限售股227,819,649股,占比54.12%;无限售股193,137,493股,占比45.88%[18] - 按下限回购后,限售股229,248,220股,占比54.46%;无限售股191,708,922股,占比45.54%[18] - 按上限回购后,限售股230,676,792股,占比54.80%;无限售股190,280,350股,占比45.20%[18]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684,482.50万元,净资产334,607.25万元,流动资产539,053.88万元[19] 股东减持 - 持股5%以上股东2024年8月26日至11月25日减持股份[21] 其他 - 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号码为B886820009[28] - 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债权人要求提前偿债等风险[26][27] - 授权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方案日起至事项办理完毕[25]
威迈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0 18:28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47,134,68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47,134,68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8.707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8.707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威迈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0-10 18:28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0日召开[3] - 会议召集通知于9月25日公布,股权登记日为9月27日[7] - 现场会议于10月10日下午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0名,代表247,134,682股,占比58.7078%[10]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代表205,038,903股,占比48.7078%[10]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名,代表42,095,779股,占比10.0000%[10] -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共81名,代表21,126,385股,占比5.0187%[11] 议案表决 - 《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46,873,9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45%[16] - 《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20,865,684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60%[16] - 《回购股份的目的》同意243,490,7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255%[18] - 《回购股份的目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7,482,454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518%[18] - 《回购股份的种类与方式》同意243,502,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305%[21] - 《回购股份的种类与方式》中小投资者同意17,494,62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093%[21]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同意243,485,6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5235%[23]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中小投资者同意17,477,356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276%[23] -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同意243,25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4290%[25] -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中小投资者同意17,243,99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230%[25]
威迈斯: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
2024-10-08 07:06
股权结构 - 万仁春持股80,934,338股,占总股本19.23%[1] - 深圳特浦斯、倍特尔持股均为32,469,396股,占比7.71%[1] - 刘钧持股27,379,309股,占总股本6.50%[1] - 蔡友良持股22,699,439股,占总股本5.39%,流通股11.75%[1][3] - 新余同晟、胡锦桥持股约2099万股,占总股本近5%,流通股超10%[1][3] - 深圳森特尔持股16,173,964股,占总股本3.84%[1] - 宁波丰图持股12,968,378股,占总股本3.08%,流通股6.71%[1][3] - 黄娅楠持股10,728,868股,占总股本2.55%,流通股5.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