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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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4 18:1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3] 激励计划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均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6][7] 股份与制度 - 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监事会同意修订两项公司管理制度[9][10]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6-14 18:12
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4] 交易报告披露标准 - 非日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10] - 日常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披露[11]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为重大关联交易[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为重大关联交易[12] 交易报告要求 - 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关联交易须在发生前报告[13] - 公司对外提供任意金额担保均应在交易发生前报告[13] 股东报备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现重大信息应在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报备[6] -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26]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份应告知公司[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减持股份,需在卖出15个交易日前书面告知公司[27] 重大信息报告时间 - 重大信息事项应由报告责任人在交易拟发生前报告[8] - 重大风险事项报告需在事项发生前后1日内进行[1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诉讼仲裁需1天内报告[20]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需当日报告[22] - 报告责任人在拟提交审议等最先发生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9] - 报告责任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通告并报送书面文件,还需报告进展情况[29] 政府补助披露标准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累计12个月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需披露[22]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累计12个月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10%需披露[22] 人员变动关注 - 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变动需关注[22]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4]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5] - 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6] 市值定义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39]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6-14 18: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5] - 董监高将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7] - 每自然年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票数为基数,按25%算可转让额度[8]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持股25%[15]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信息[10]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二日内申报并公告[13] 减持增持规定 - 减持计划提前至少十五个交易日、增持提前至少二日通知董秘[13]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备案公告[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期满后2日公告[14] 其他 - 公司对董监高股份规定更严条件应向交易所申报[12]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1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罗普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色普通合伙)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批量监管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4-05-28 17:50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86.29万元,同比增长164.69%[4] - 2023年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9795.79万元,同比下降62.64%[4] - 2023年公司新签订合同金额3.3亿元,与上年签订规模基本持平[15] - 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0636.42万元,较剔除前下降53.92%[16] - 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2023年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 11914.88万元,亏损较剔除前增加[16] - 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加3715.88万元,增长21.96%[18] - 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2023年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较2022年减亏2066.51万元[19] - 2023年千方科技营业收入779372.05万元,较2022年增长11.28%[21] - 2023年汉邦高科营业收入13302.81万元,较2022年增长7.19%[21] - 2023年大华股份营业收入3221831.76万元,较2022年增长5.41%[21] - 202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1262.74万元、16920.54万元、44786.29万元[32] - 2021 - 2023年度工程施工周转率分别为2.50、0.55、2.01[32] 项目情况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项目本期确认营业收入13265.24万元,营业成本7916.01万元[12] - 贵州省都匀市项目本期确认营业收入10884.63万元,营业成本6391.11万元[12] - 前期会计调整相关项目本期确认营业收入合计24149.87万元,营业成本合计14307.12万元[12] - 2023年末部分在建项目合计金额4090.71万元,占比80.71%,如xx区智慧新城建设项目金额1954.69万元,占比38.57% [27][30] 研发进展 - 罗普特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24251.81万元,为上海研发中心,本年度仅投入55.01万元[38] - 上海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2.8亿元,报告期末工程进度完成86.61%,回复日完成88.10%,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38] 账款情况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0532.86万元、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账面价值53211.69万元,合计93744.5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49.20%[47] - 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4.54%,主要按账龄组合计提[47] - 长期应收款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60547.30万元,同比增长40.05%,坏账准备2377.07万元,同比增长60%[4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合计余额29075.8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213.98万元[50] - 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60547.29万元,坏账准备2377.07万元,坏账计提比例3.93%[66] 资金情况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账面金额为29985.09万元,同比增长62.38%[81] - 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账面金额分别为33533.64万元和4063.18万元,同比增长51.81%和919.70%[81] -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202万元,同比降低39.88%[81] - 2023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38268.42万元,其中工商银行平均利率3.29%,融资金额22286.02万元;农业银行平均利率3.17%,融资金额9192.00万元等[82][83] - 2023年末公司资金总额29885.09万元,其中4778.84万元为有专项用途的募集资金[84] - 公司第四季度收回前期项目应收款项2.19亿元[84] - 公司短期融资成本约为3.24%,中长期融资成本约为2.90%,综合融资成本约为3.20%,现有存款平均资金收益率约为1.50%[85] 其他要点 - 公司制定三人小组架构推动项目施工,强化回款及现金流管理[26] - 公司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51] - 公司对有减值迹象且有重大回收风险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他逾期应收账款未单项计提[52] - 公司协调与客户建立共管账户保障回款安全[53] - 公司成立专项回款工作组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63] - 公司采取以自产软件系统平台为核心的集成创新模式[73] -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1415.31万元[87] - 银行存款月平均余额19501.36万元,年利率1.04%;交易性金融资产月平均余额9548.47万元,年利率2.46%;长短期借款月平均余额37132.46万元,年利率3.20%[88][91]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5-28 17:50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86.29万元,同比增长164.69%[1] - 2023年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9795.79万元,同比下降62.64%[1] - 2023年工程施工账面价值减少17186.2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回或转销2091.33万元[1] - 2023年新签订合同金额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14]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营业收入20636.42万元,较剔除前下降53.92%[16]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归母净利润为 - 11914.88万元,较剔除前亏损增加[16]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 12007.22万元,较剔除前亏损增加[16]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加3715.88万元,增长21.96%[17]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项目后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减亏2066.51万元和3572.12万元[20] - 2023年千方科技营业收入779372.05万元,同比增长11.28%[21] - 2023年汉邦高科营业收入13302.81万元,同比增长7.19%[21] - 2023年新签订主要项目订单合计33602.79万元[24] - 202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1262.74万元、16920.54万元、44786.29万元[32] - 2021 - 2023年度工程施工周转率分别为2.50、0.55、2.01[32] 项目情况 -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项目确认营业收入13265.24万元,营业成本7916.01万元[10] - 2023年贵州省都匀市项目确认营业收入10884.63万元,营业成本6391.11万元[10] - 2023年前期会计调整相关项目合计确认营业收入24149.87万元,营业成本14307.12万元[10] - 2023年末工程施工中主要项目合计金额4090.71万元,占比80.71%,其中区智慧新城建设项目金额1954.69万元,占比38.57%[28]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项目2023年末金额7587.79万元,占比30.50%;2021年末金额7471.03万元,占比37.13%[30][31] - 贵州省都匀市项目2023年末金额4976.77万元,占比20.00%;2021年末金额4976.77万元,占比24.73%[30][31] 研发与建设 - 上海研发中心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24251.81万元,本年度仅投入55.01万元,总投资2.8亿元,报告期末工程进度完成86.61%,回复日完成88.10%,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37][38] - 2023年(AI + 城市)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多模态边缘集成系统研究投入339.27万元[92] - (AI + 安全)智慧警务大数据技术研究及应用平台开发2023年投入285.48万元[92] - (AI + 交通)智慧交通管理平台软硬件系统开发2023年投入389.54万元[92] - (AI + 安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及警务资源融合平台研发2023年投入248.91万元[92] 人员情况 - 2023年研发人员期末人数126人,较2022年减少60人,减少32%;平均薪酬16.66万元,同比增长13%[84] - 2023年销售人员期末人数72人,较2022年减少40人,减少36%;平均薪酬20.13万元,同比增长22%[84] - 2023年研发人员职工薪酬2465.09万元,较2022年增加248.27万元,增长11%[84] - 2023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3039.62万元,较2022年增加904.66万元,增长42%[84] 财务风险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0532.86万元、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账面价值53211.69万元,合计93744.5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9.20%[4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4.54%,长期应收款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60547.30万元,同比增长40.05%,坏账准备2377.07万元,同比增长60%[42] - 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比例较2022年提升,因宏观环境影响,行业经济下滑,部分地方政府客户偿债能力降低[64] 资金与收益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账面金额29985.09万元,同比增长62.38%,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同比分别增长51.81%和919.70%[72] - 2023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38268.42万元,工商银行平均利率3.29%,融资金额22286.02万元[74] - 2023年末公司资金总额29885.09万元,其中4778.84万元为有专项用途的募集资金[75] - 公司第四季度收回前期项目应收款项2.19亿元,银行借款融资在全年平均发生[76] - 公司短期融资成本约3.24%,中长期融资成本约2.90%,综合融资成本约3.20%,平均资金收益率约1.50%[76] - 银行存款月平均余额19501.36万元,年利率1.04%,利息收入202.08万元[78][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月平均余额9548.47万元,年利率2.46%,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5.10万元[78][79] - 长短期借款月平均余额37132.46万元,年利率3.20%,利息支出1188.69万元[81] 其他 - 公司制定三人小组组织架构推动项目施工,强化回款及现金流管理[29] - 公司协调与客户建立共管账户,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和贵州省都匀市项目共管账户已办理完成[47] - 公司采取以自产软件系统平台为核心的集成创新模式,与易华录业务模式相同[66][67] - 公司承接分期收款销售业务,订单总金额较大,业务为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业务[67] - 过去三年累计研发投入11415.31万元[77][94] - 过去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9.28%[94] - 截至回复出具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04项且持续增长[94] - 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8.41%[93] - 60人合计参与拥有100项发明专利研发,人均1.67项[93]
罗普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4-05-28 17:50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44,786.29万元,同比增长164.69%[1] - 2023年存货期末账面价值9,795.79万元,同比下降62.64%[1] - 2023年新签订合同金额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13]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后营业收入20,636.42万元,较剔除前下降53.92%[15]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 11,914.88万元,较剔除前亏损增加[15]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后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加3,715.88万元,增长21.96%[16][17] - 2023年剔除前期会计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22年减亏2,066.51万元[17] - 2023年千方科技营业收入779,372.05万元,较2022年增长11.28%[18] - 2023年汉邦高科营业收入13,302.81万元,较2022年增长7.19%[18] - 2023年大华股份营业收入3,221,831.76万元,较2022年增长5.41%[18] - 2023年末公司工程施工中主要项目金额合计4090.71万元,占比80.71%[24][25][27] -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22198.51万元、26222.00万元、9795.79万元[3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1262.74万元、16920.54万元、44786.29万元[3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工程施工周转率分别为2.50、0.55、2.01[30] - 2023年度剔除前期会计调整相关项目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36.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1,914.88万元,收入规模增长,亏损程度收窄[38] - 2023年度公司新签订项目订单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存量项目正常推进,无业绩下滑风险[38] - 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24,251.81万元,为上海研发中心,本年度仅投入55.01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40] - 上海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2.8亿元,报告期末工程进度完成86.61%,回复日完成88.10%,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41]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0532.86万元、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53211.69万元,合计93744.5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49.20%[5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24.54%,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60547.30万元,同比增长40.05%,坏账准备2377.07万元,同比增长60%[5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一年以内余额13145.4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051.64万元;长期应收款余额15621.2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81.97万元[56] - 2023年度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账面金额29,985.09万元,同比增长62.38%[91] - 2023年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账面金额分别为33,533.64万元和4,063.18万元,同比增长51.81%和919.70%[91] -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202万元,同比降低39.88%[91] - 2023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38,268.42万元,其中工商银行融资金额22,286.02万元,平均利率3.29%;农业银行融资金额9,192.00万元,平均利率3.17%等[93] - 2023年末公司资金总额29,885.09万元,其中4,778.84万元为有专项用途的募集资金[94] -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收回前期项目应收款项2.19亿元[95] -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11,415.31万元[96] 人员与薪酬 - 2023年公司研发人员平均人数由151人减至148人,同比降2%,平均薪酬由14.68万元增至16.66万元,同比增13%[106] - 2023年公司销售人员平均人数由129人增至151人,同比增17%,平均薪酬由16.55万元增至20.13万元,同比增22%[106][107] - 2023年研发费用职工薪酬2465.09万元,较2022年增加248.27万元,增长11%[106] - 2023年销售费用职工薪酬3039.62万元,较2022年增加904.66万元,增长42%[106] - 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期末人数126人,较2022年减少60人,减少32%[106] - 2023年末公司销售人员期末人数72人,较2022年减少40人,减少36%[106] 研发投入 - 2023年(AI + 城市)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多模态边缘集成系统研究投入339.27万元[113] - 2023年(AI + 安全)智慧警务大数据技术研究及应用平台开发投入285.48万元[113] - 2023年(AI + 交通)智慧交通管理平台软硬件系统开发投入389.54万元[113] - 2023年(AI + 安全)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及警务资源融合平台研发投入248.91万元[113] - 过去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9.28%[114] - 截至回复出具日,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04项且持续增长[114] 其他要点 - 公司针对业务开拓和项目验收采取制定组织架构、强化回款及现金流管理等举措[25] - 公司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091.33万元,会计处理符合规定[39] - 公司认为上海研发中心在建工程项目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45] -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对在建工程转固及时性和减值风险判断合理[4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涉及前期会计调整项目的会计处理符合规定[38] - 公司存货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具有匹配性[39] - 公司已协调与客户建立共管账户,保障回款资金安全[57] - 公司对客户D和客户E采取专人专盯方式跟踪回款[61][62] - 公司采取以自产软件系统平台为核心的集成创新模式,与易华录业务模式相同[78][79] - 公司针对未到协议约定收款日的长期应收款项按0.5%计提坏账准备[84] - 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比例较2022年提升,因宏观环境影响,行业经济下滑,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一般[75] - 分期收款业务约定回款进度与实际执行有差异,受宏观环境和客户回款周期等因素影响[82] - 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判断及估计合理[87] - 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等情况,了解业务模式及回款原因[88] - 公司报告期末研发人员数量减少、人均薪酬上升,因引进高端人才并优化初级人员[118] - 公司报告期末销售人员数量减少、人均薪酬上升,因前期布局销售网络后部分优化[118] - 公司研发人员、销售人员薪酬变化与同行业公司无重大差异[11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和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情况相匹配[118] - 公司不存在研发人员流失导致科创属性下滑的风险[115]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4 11:1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100-1 号 GRANDWAY 3-3-1-1 | | | | 释 \ … | | ---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7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2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 | |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罗普特: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9:01
上海国什律师事务所 关于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关于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918 号久事复兴大厦 20 楼 E 邮编:200020 网址:http://www.guoshi-law.com 电话: 021-54019199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9: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6日在厦门召开,8人出席,表决权100,760,737,占比53.6973%[2] -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表决,程序合规[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同意率99.7789%[5][7] - 《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通过审议[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率97.9595%[9]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5-06 21:06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26 二、回购实施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7,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 | | | --- | --- | --- | | | 延行先生提议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000 元~60,000,000 元 | | | 回购价格上限 | 10.00 | 元/股 | | 回购用途 | | □减少注册资本 |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实际回购股数 | 4,568,743 | 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43% | | | 实际回购金额 | 元 | 30,105,745.17 | | 实际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