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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68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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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2025年度预亏1.53亿元至2.28亿元
格隆汇· 2026-01-21 18:04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预计在人民币-22,800.00万元到-15,300.00万元之间 [1]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金额预计在人民币-23,700.00万元到-15,900.00万元之间 [1]
罗普特(688619)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21 17:5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净利润与每股收益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2,800.00万元至15,300.00万元[3]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3,700.00万元至15,900.00万元[3] - 2024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23.21万元[4] - 2024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357.23万元[4] - 2024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1.08元[4] 成本和费用:市场拓展与减值 - 公司为加快新业务培育和传统业务转型,维持了较高比例的市场拓展支出及相关费用,短期内摊薄了当期利润[5] -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足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影响了当期利润[6] 其他重要内容:业绩预告说明 - 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25年报为准[8]
罗普特:2025年度业绩预亏1.53亿至2.28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1-21 17:45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2.28亿元到1.53亿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1.93亿元 亏损幅度可能扩大或收窄[1] - 2025年度扣非净利润预计亏损2.37亿元到1.59亿元 较上年同期扣非亏损2.04亿元 亏损幅度可能扩大或收窄[1] 亏损原因分析 - 项目承接周期延长 公司优先承接有资金保障订单 受市场波动和行业竞争影响[1] - 为发展新业务和转型传统业务 维持较高市场拓展支出[1] - 部分客户因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因素导致应收款回款周期延长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
罗普特索赔递交立案,已有胜诉符合要求还可加入
新浪财经· 2026-01-16 10:04
公司虚假陈述与行政处罚 -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公告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公司2020年及2021年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1][5]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进行财务造假[2][5] 具体违法事实 - 2020年12月,公司以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2亿元[1][4] - 2021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及贵州省都匀市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9亿元[2][4] - 公司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确认收入,但相关商品控制权在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2][5] 相关责任方 - 公司时任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2][5]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2][5]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需与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5] 投资者诉讼进展 - 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胜诉先例[1][3]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近日已递交一批次案件至法院立案[1][3] - 符合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维权[1][4]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16 02:26
股东会基本情况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地点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罗普特科技园8楼公司会议室 [2] - 会议由副董事长吴东先生主持,因董事长陈延行先生因公无法现场出席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出席与表决权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85,438,042股 [2] -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7,286,713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 - 本次股东会实际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8,151,329股 [2]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全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亦列席会议 [4] 议案审议与通过情况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 所有议案均属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 - 议案3(补选非独立董事)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6] 会议法律效力 -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叶刚、王翕律师见证 [6] - 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6]
罗普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1-15 21:20
公司治理与运营 -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 [1]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15 18:30
会议信息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1月15日在厦门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65人,所持表决权占比56.4655%[2] 股权情况 - 截至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85,438,042股,本次股东会表决权股份178,151,329股[2]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同意票数比例均超99%,均获普通决议通过[6][7]
罗普特(688619) -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1-15 18:30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关于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918 号久事复兴大厦 20 楼 E 邮编:200020 电话:021-54019199 网址:http://www.guoshi-law.com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关于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本所承办律师对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下 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中小盘周报:重视卫星产业链投资机会-20260111
开源证券· 2026-01-11 22:42
卫星产业链投资机会 - 卫星结构分为平台(占成本约25%)和载荷(占成本约75%)两大核心部分[4][15] - 平台成本中姿态控制系统占比最高约40%,电源系统占比约22%[133][134] - 载荷成本中收发(TR)组件占比最高约50%,天线单元占比约9%[135][138] - 多波束相控阵天线是低轨通信卫星的核心载荷,其成本中TR组件占比约50%[103][104] - 国内卫星制造产能快速提升,如时空道宇年产能达500颗,格思航天约1.5天可生产1颗卫星[123][127] 本周市场表现 - 本周(1月3日至9日)A股主要指数上涨,万得全A指数涨幅5.11%,日均成交额28519.51亿元环比上涨34.00%[141] - 中小盘指数表现优于大盘,中证500指数本周涨幅7.92%[143] - 概念板块中脑机接口指数本周涨幅最大达18.95%[144] 重点推荐与风险 - 报告重点推荐智能汽车、高端制造及户外用品主题下的多只个股,如新泉股份本周涨幅16.17%[148][149] - 风险提示包括宏观环境变化、IPO、再融资及并购政策变动[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05:17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况 -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632万元 [1] - 该预计事项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延行回避表决 [1] -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联交易涉及方及关系 - 关联方一为小鹭智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因其实际控制人朱昌霖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董事,被认定为关联法人 [4] - 关联方二为厦门永诚誉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陈延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被认定为关联法人 [4] - 两家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良好的技术实力、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4] 关联交易内容与协议 -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提供和接受劳务 [5] - 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具体交易前将签署单项协议 [5] - 近期,公司子公司罗普特(厦门)大数据集团拟与小鹭智能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含税合同金额为3,018,191.00元 [6] - 合同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包括:基于移动智能设备的6S安防巡检上装产品研发、特定规格作业终端门店应用技术研究、警务智能终端场景落地技术调研,以及截止2026年6月的定制化智能表演设备技术支持 [6] 关联交易目的与影响 - 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 [7] - 交易定价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8] - 该等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