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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6886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经营活动的所有环节,包括销货及收款、采购 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研 发管理、人事管理等环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 ...
呈和科技(6886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控 股子公司和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备案等管理事宜;公司 下属各部门、 ...
呈和科技(688625)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经营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三)合理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 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呈和科技(6886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9:47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呈和科技(68862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及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的委员不 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 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发挥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能力 及可持续发展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
呈和科技(68862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呈和科技(6886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
呈和科技(6886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5 19:4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独 ...
呈和科技(6886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募集资金重点 ...
呈和科技(6886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5 19:4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 修订)》《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第 15 号自律监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本 公司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合并计算的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