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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6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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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688659)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6
决策制度 - 公司实行分层决策制度,分公司无对外投资决策权,子公司在授权内决策[2] - 投资达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达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1][12] 审批流程 - 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经股东会决定后原则不再单项审批,变更或计划外项目逐项审批[14] - 对内投资由总经理部门立项,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秘书申报[16] 项目管理 - 总经理组织实施对内投资并汇报进展,项目单位每三月报告情况[17] - 项目完成后按权限评估,总经理组织考核,董事会年度审计[18][20] 其他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公司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1]
元琛科技(68865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8:56
审计部门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4]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4] - 审计部对公司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审计范围与重点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及时审计[12][13]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 审计部应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 - 审计部应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 其他要求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9] - 公司每年至少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3] - 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8]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3] - 审计部应重点关注募集资金是否按计划使用、有无被占用等情况[16]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关注制度建立、重大信息流程等情况[16]
元琛科技(6886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56
董事任期与提名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董事履职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9] 董事辞职与披露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0] 独立董事要求 - 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13] 董事长产生与履职 - 董事长产生或罢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他人履行[17]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三名成员,两名为独立董事[2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成员,独立董事过半数[21][22] - 战略委员会三名成员[23]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27] - 相关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2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28] - 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3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7] 上半年会议议程 - 审议董事会年度报告等四项内容[32] 会议委托规则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30]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30] 会议决议方式 - 临时会议可传真决议并签字[37] 议事规则 - 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2]
元琛科技(688659)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8 18: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徐辉认购3955.8640万股,持股49.4483%,出资时间2015 - 12 - 31 [12] - 南海成长精选认购1301.4880万股,持股16.2686%,出资时间2015 - 12 - 31 [12] - 安徽元琛投资管理中心认购846.3440万股,持股10.5793%,出资时间2015 - 12 - 31 [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3] - 董事会相关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包括减资、合并等[15] - 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9]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等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9] - 特定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造成损失人员[26] - 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符合条件股东可依规定起诉[27] 股东会相关 - 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超规定比例事项[35][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48]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8]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9] - 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5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6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3]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64]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66] 董事会相关 - 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80] - 交易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需提交审议[82] - 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83] - 与关联方交易达规定金额由董事会审议[83]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5]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可用口头[8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88] 独立董事相关 - 任职有股份、经验等限制[90][9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93] - 特定事项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4] - 专门会议召集方式有规定[9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97]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议[98] 管理层相关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任期3年[102] 财务与分红 - 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8]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9]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20%[110]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11] - 重大资金支出有界定[111][112] -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需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2]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费用[119]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日通知[119]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121][122]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25] - 合并、分立、减资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5][126] - 减资后特定情况不得分配利润[127]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 出现解散事由应公示并成立清算组[130]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3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0] - 控股股东定义[140] - 合并、分立等应办理变更登记[128] - 清算结束后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登记[133]
元琛科技(6886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8:5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五日内发通知[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1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和监票[2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7]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2] 其他事项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9]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34]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6]
元琛科技(6886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8:56
独立董事任职比例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违法违规者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审核 - 特定主体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元琛科技(6886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形式与时间 - 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6]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6] 需披露的具体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9]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9]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5] 股东会相关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发通知[13]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且含律师见证意见[15]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需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3] 信息披露管理责任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9] 其他披露相关规定 - 公司宣传、营销等公开计划需至少在实施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25]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和澄清公告[25]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2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行为[2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经营等情况,总经理需签名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7]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应监控并报告符合披露标准的信息[27]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告知董事会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8]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员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30]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等执行[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2]
元琛科技(6886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8:56
担保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被担保方资料要求 - 被担保方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等[4]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6]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违规处理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违规者将被处分[15]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8 18:18
公司结构与制度调整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3]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监事会”及其相关职权与规则的表述均删除[3][4] 股本与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0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000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时,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7]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可在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持股份额参与剩余财产分配[10]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0]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应在10日内反馈[22] 决策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 - 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3]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且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60][6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64]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65]
元琛科技(68865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8 18:18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 -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3年变化小[6] - 续聘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8] 审计机构数据 - 截至2024年底,容诚有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1549人,78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2] - 2024年度收入251,025.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2] - 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62,047.52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383家[2][3] 审计机构风险 - 容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3] - 近三年容诚受监管措施15次、自律监管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3] -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等多种处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