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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三季报:技术迭代与“反内卷”政策护航 N型设备龙头凸显成长韧性
证券时报网· 2025-10-29 22:39
公司业绩表现 - 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3.21亿元,同比增长0.43% [1] - 前三季度利润总额6.76亿元,同比增长4.77% [1]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1.1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1.50% [4] 行业政策环境 - 多部"反内卷"政策连续出台,从供需两侧推进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 [2] - 供给端政策明确破除"内卷式"竞争,依法治理光伏产品低价竞争 [2] - 硅料能耗标准收紧,三级能耗标准为6.4kgce/kg,而2024年行业平均电耗为6.69kgce/kg,将强制淘汰大量落后产能 [2] - 需求端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使新能源发电成本优势显现 [3] - 中国光伏协会将2025年中国增长装机规模预测由215—255GW上调至270—300GW [3] - 国家提出2035年太阳能和风电总装机量要突破36亿千瓦 [3] 技术发展与市场趋势 - 2024年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已达到71.1%,成为占比最高的电池片技术路线 [4] - 行业竞争格局优化、盈利能力修复,下游客户对高效能新技术的投资需求有望提升 [2] - 公司推动TOPCon、XBC等产品规模化产业应用,并在EPD设备、激光Poly减薄设备等关键设备技术上取得进展 [4] 公司战略与布局 - 公司紧跟行业趋势,坚持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加强多元化技术布局及拓展 [4] - 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布局,通过国际专利储备巩固技术优势,开拓东南亚、美国、中东等海外市场 [4] - 公司公布名为"太阳能电池的制备方法和太阳能电池"的国际专利申请 [4] 行业展望与公司前景 - 光伏产业正处于"去产能—技术升级—需求回暖"的关键过渡期,行业有望重新回到增长曲线 [5] - 随着"反内卷"政策效果显现、下游客户投资意愿回升及海外市场放量,公司作为N型设备领域龙头有望重拾增长动能 [5]
拉普拉斯: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9 22:12
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 - 公司于10月29日晚间发布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告 [1] -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佳继、刘群、林依婷、庞爱锁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学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大立、李诗、张晗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诗为会计专业人士 [1]
拉普拉斯: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273.37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22:09
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273.37万元 [1] - 上述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9273.37万元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86亿元 [1] 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科技主线被提及为重塑市场的因素 [1]
拉普拉斯的前世今生:董事长林佳继掌舵,光伏设备营收占比超九成,积极拓展半导体领域
新浪财经· 2025-10-29 19:5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9日,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及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1] - 公司是领先的高效光伏电池核心工艺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制造所需高性能热制程、镀膜及配套自动化设备,所属申万行业为电力设备-光伏设备-光伏加工设备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林佳继,1983年生,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SERIS、韩华新能源等公司,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4] 经营业绩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达43.21亿元,行业排名第6位,高于行业平均数42.94亿元和中位数33.76亿元 [2] - 主营业务构成中,光伏领域设备营收28.07亿元,占比91.69%;配套产品及服务营收2.5亿元,占比8.17% [2] - 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为5.89亿元,行业排名第4位,高于行业平均数5.21亿元和中位数3.28亿元 [2] - 国金证券预计公司2025至2027年盈利分别为7.63亿元、7.84亿元、8.54亿元,对应EPS分别为1.88元、1.93元、2.11元 [5] 财务指标 - 2025年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31.24%,高于去年同期的30.64%,也高于行业平均的29.12% [3]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60.17%,虽低于去年同期的72.53%,但仍高于行业平均的53.27% [3] - 国泰海通证券上调公司2025、2026年EPS至1.96元、2.22元,新增2027年EPS至2.57元 [6] 股东结构与市场观点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8774户,较上期减少8.38%;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4138.53股,较上期增加9.14% [5] - 董事长林佳继薪酬从2023年的180.05万元增至2024年的282万元,同比增加101.95万元 [4] - 国金证券维持“买入”评级,认为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增长,资产负债表稳健向好,产品在客户端稳步交付和验收 [5] - 国泰海通证券维持“增持”评级,认为公司TOPcon设备进入收获期,持续受益于新技术升级迭代 [6] 业务亮点与发展前景 -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技术革新增强产品竞争力,积极推动设备技术优化升级,推进新产品应用和前瞻研究 [5] - 公司拓展半导体设备领域布局,构建多维增长曲线,半导体领域设备毛利率提升,获核心工艺设备批量化订单 [5] - 公司光伏设备、半导体分立器件设备加速突破,获得行业主流客户规模化订单 [6]
拉普拉斯(68872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9 18:53
资金情况 - 2024年10月24日募集资金到账71256.34万元,净额62500.84万元[4] - 最近12个月结构性存款投入189300万元,收回152100万元,收益674.02万元,未收回37200万元[9] - 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54000万元,已用37200万元,未用16800万元[9] 资金使用决策 - 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用不超4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2]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利于公司及股东,程序合规[14] - 保荐机构对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无异议[1] 项目投入进度 - 光伏高端装备研发生产总部基地项目投入进度17.14%,补流投入进度98.40%[4] 风控措施 - 公司将采取遵守法规、筛选产品等多项风控措施[16]
拉普拉斯(688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25%[11]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信息申报 - 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4]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5]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变更信息[15]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 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计划完成或未完成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3]
拉普拉斯(688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2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与制定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内部非独立董事依职务领酬,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酬[9]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费用由公司承担[9] - 担任职务的董高薪酬含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9]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9] -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决议次月按月发放[12] 薪酬调整与生效 - 董高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增幅、通胀等因素[1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解释[18][19]
拉普拉斯(68872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053.2619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532.6189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532.6189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权结构 -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4.6894万股,比例18.75%[22] - 林佳继持股160.2749万股,比例10.55%[22] - 安是新能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45.0746万股,比例9.55%[22]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43]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54] - 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单笔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3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4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5]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1][17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91]
拉普拉斯(6887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2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交易决策与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应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四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等两种情况之一,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14] 特殊事项决策 - 董事会决定《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15]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9]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9][2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5]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8] - 董事会审议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通过[28] - 有关联关系董事对提案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31] 会议档案与记录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董事会应做会议记录,出席人员需签名,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33] - 现场及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34] 责任与公告 - 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规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37] - 董事长及其他董事有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7]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按相关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5] 其他规定 - 本规则中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40]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过半”“不足”“少于”不含本数,“元”无特指指人民币元[4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3] -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及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44]
拉普拉斯(6887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8:2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定[3] 临时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程序有时间规定[8][9]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6][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相关 - 公司召开股东会将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1]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等主持[26] 报告与表决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投票权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特殊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公司分拆、特定提案除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需除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决议后续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4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