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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68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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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6887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4]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会议讨论聘请议案[8] - 聘期为1年,可续聘[1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并披露原因[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报告[10]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5种情形[20] 信息披露与费用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20]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2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3] - 不同事务所服务期限合并计算[24]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26] - 董事会根据法规和章程修订情况修改规则[26] - 制度抵触时执行法规规定,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3]
普冉股份(6887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5] 委员产生与限制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与记录保存 - 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其他规定 - 议案三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委员职务[14]
普冉股份(68876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信息披露规范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或违反保密规定可豁免披露[5] - 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操作流程 - 拟作处理需填审批表,审核后归档保管超十年[10] - 涉及商业秘密需登记额外事项[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惩戒相关人员[14]
普冉股份(6887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公司、形成尊重投资者文化[8]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9] 工作对象 - 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11]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11]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13]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13] - 安排人员到现场参观并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3]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指定报纸为证监会指定报纸,指定网站为证券交易所网站[34]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36]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列明风险因素,情况变化及时更新[37] 沟通交流 - 召开说明会与媒体、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问题[21]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网站等多种形式[3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活动策划等[25][28]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日常事务、起草制度、制定计划等职责[31] 人员素质要求 - 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素质[26] - 全面了解公司及所处行业情况[39] - 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39] - 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运作机制[39] - 具有良好沟通、协调、写作能力和职业素养[39]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41][42] - 随政策法规变化适时修改或补充[41]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2]
普冉股份(688766) - 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交易多项指标占比超 50%等情况[15] - 董事会决策交易多项指标占比超 10%等情况,高占比需股东会审议[16] 建议提交 - 投资建议书面提交,含项目名称等内容[10] - 资产处置建议书面提交,股权交易说明对应公司财务数据[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21] - 财务部负责资产处置具体事项[8]
普冉股份(68876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董事选举规则 - 特定股份比例或选举多名独董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5]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补选方式[5] - 候选人得票相等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5]
普冉股份(68876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获批发行9,057,180股普通股,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049,102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8,049,102股,均为普通股[7][13] 股东情况 - 发起人王楠持股678.5269万股,持股比例25.9894%[14] - 发起人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665.1083万股,持股比例25.4754%[14] - 发起人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持股281.3442万股,持股比例10.7762%[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多种限制条件[21]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2]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122] 章程相关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6] - 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35]
普冉股份(6887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一票表决权,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1]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委员职务[11]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呈报董事会[12]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
普冉股份(688766)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19:31
高管聘任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期3年,可连聘连任[8]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管按章程程序产生[6] 高管职责 - 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3] - 副总经理受委托分管部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18] -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日常财务,向总经理报告[19]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24][25] - 会议纪要和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需董事会批准[34][37]
普冉股份(6887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1-17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人数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6] 撤换建议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报告,可建议撤换[6] 职权与审议 - 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等11项职权[9][10]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报告提交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2]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出席规定 - 成员需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9] 会议相关 - 可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列席并接受询问或说明[1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供书面资料[21] - 会议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1]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4] - 记录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或章程执行[2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26]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