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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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楹甲醇项目解读及近况更新
绿色和平组织· 2024-06-07 13:02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垃圾发电业务,已实现全产业链全品类的垃圾处理 [2][3] - 公司确定了环保加新能源双能启动的发展战略,以及国内国外双循环的发展战略 [4][5] - 公司在国内环保板块稳定,在新能源板块大量开拓,已拿到5GW的风光指标 [4][9] - 公司在海外的垃圾发电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越南十大外资企业之一 [5][6] 绿色甲醇项目 - 公司在东北地区布局了4个绿色甲醇项目,总规模达60万吨 [10][11][12] - 东北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包括丰富的风光资源、水资源和生物质资源 [11][12][13] - 公司已经开工建设了2个项目,计划今年内具备投产条件,另外2个项目计划今年9月开工 [14][15] - 公司已经与多家大型企业达成合作,锁定了部分下游需求 [24][25] - 公司在资金、技术、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26][27][28][29]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投资人提问** 绿色甲醇的价格未来会在什么区间内浮动?[26] **公司回答** 绿色甲醇的价格未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欧盟碳关税政策的变化。公司无法做出准确预测,但预计价格空间在6000元/吨左右。[26] 问题2 **投资人提问** 绿色甲醇未来的市场需求空间有多大?[27] **公司回答** 根据行业预测,到2025年绿色甲醇的需求将接近1000万吨,到2030年将达到8000万吨左右。公司已经拿到了10GW的风光指标,可以满足未来较大规模的产能需求。[27] 问题3 **投资人提问** 公司在东北地区布局的风光资源是用于并网还是独立用于绿色甲醇?[28][29] **公司回答** 公司在东北地区拿到的风光指标中,有20%用于并网发电,80%用于独立的绿色甲醇项目。公司未来的二期、三期产能扩张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而定。[28][29]
中国天楹: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5-24 18:23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4-22)。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将 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未使用的担保 额度中 7,000.00 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成套设备公司")。本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5%。本次调剂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中国天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22 19: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
中国天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9:04
股份数据 - 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523,777,297股[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558,488,978股,占比22.1291%[6]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42,697,305股,占比21.5034%[6] - 网络投票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791,673股,占比0.6257%[6] -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20,510,173股,占比0.8127%[7]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同意股数558,308,078股,占比99.9676%[8][10][11][12][1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13][14] -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557,329,978股,占比99.7925%[16]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557,329,978股,占比99.7925%[17] -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558,488,978股,占比100.0000%[1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2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21][2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23] - 《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24] 其他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6] - 备查文件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所法律意见书及签章页[27]
中国天楹: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2 19: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11月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2014年6月2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23,777,297元,股份总数为2,523,777,297股且全为普通股[6][16]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0] 控股股东与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资金往来不得要求垫支费用等,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等给关联方[33]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无法清偿,公司应在期限届满后30日申请变现股份偿还[35]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审议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事项[38] - 连续十二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38]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董事、监事候选人可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70][71]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每届董事会任期内改选董事人数不得超董事会构成总人数的1/4,换届时不得超1/3[78]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7][88] - 董事会审批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项[9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9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9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92] - 董事会审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以上的借(贷)款事项[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7][9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书面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以前(不含会议当日)[9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3] 其他人员与机构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5][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2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披露[1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当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占净利润比例低于50%等情况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37][138]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46][14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7][15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162]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相应期限[164]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73]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71]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6]
中国天楹: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9:0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2024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集[9]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9]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0]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42,697,305股,占比21.5034%[1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791,673股,占比0.6257%[14]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558,488,978股,占比22.1291%[15]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1]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27]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8] -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7,329,978股,占比99.7925%[30]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7,329,978股,占比99.7925%[31] -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978股,占比100.0000%[3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35]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3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所有股东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39] - 《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41] 特别决议事项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37]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42]
中国天楹:重力储能业务积极推进
国泰君安· 2024-05-21 11: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业绩稳步增长,收入53.24亿元,同比增长12%[1] - 中国天楹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100.79亿[2] - 公司2026年预计净利润为11.62亿[2] - 公司2026年预计净资产收益率为8.8%[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重力储能及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业务快速推进,2024年PE上调至25倍,目标价格7.75元[1] - 公司持续拓展重力储能场景应用,项目多点开花,积极开拓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垃圾焚烧、环卫与环保装备制造压舱石业务稳健[1] 其他新策略 - 可比公司估值中,公司PE值较低,分别为12.36、10.21[3] - 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4] - 报告提醒投资者在决策时需谨慎,不应将报告作为唯一参考因素[8] - 本公司对报告版权拥有独立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9] - 报告中的投资建议评级分为增持、谨慎增持、中性和减持四个等级[11]
中国天楹: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3 18:07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6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严圣军先生,独立董事刘睿智先 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 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6:00 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 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 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后,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 "中国天楹"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
“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全面进 军新能源赛道
德邦证券· 2024-05-06 09: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买入"投资评级 [5][6]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在"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的引领和推动下,经营业绩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5][6] 2) 公司2024年-2026年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预计将分别达到87.34亿元、110.16亿元、136.11亿元和8.15亿元、12.12亿元、15.22亿元,增速分别为64.2%、26%、23.6%和141.6%、48.7%、25.6% [6] 3) 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毛利率为27.6%,同比提升8pct,2024年Q1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36.66%、16.8%,同比分别提升13.02pct、12.39pct [2] 4)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城乡综合环境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等业务板块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3][4] 5) 公司重力储能项目不断落地,打通风光储氢氨醇产业链,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新能源业务 [4]
公司事件点评报告:示范项目首套充放电单元测试成功,重力储能业务0到1业绩释放在即
华鑫证券· 2024-05-06 07:30
业绩总结 - 公司实现营收53.24亿元,同比下降20.62%[1] - 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37亿元,同比增长173.15%[1] - 公司2024一季度实现营收12.52亿元,同比增长12.08%[1] - 公司2024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339.16%[1]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营收分别为68.94亿元、85.20亿元、102.97亿元[6]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EPS分别为0.35元、0.50元、0.65元[6] - 公司预测2026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0291亿元,较2023年增长92.8%[8] - 预测2026年归母净利润将达到16.44亿元,较2023年增长384.6%[8] - 预测2026年ROE将达到12.0%,较2023年增长287.1%[8] 重力储能项目 - 公司重力储能项目总投资为6.5亿元,是全球首个百兆瓦级的重力储能项目[1] - 公司与三峡建工、中建七局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重力储能项目订单超过10GWh[5] 评级及风险提示 - 公司盈利预测较低,维持公司“买入”评级[6] - 风险提示包括重力储能技术及商业化低于预期、环保项目推进缓慢等[7] 其他 - 本报告版权为华鑫证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16] - 报告不构成投资建议,私自转载需谨慎[16] - 请阅读最后一页的重要免责声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