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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2-20 18:31
公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2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1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2 | 一、释义 1.国新健康、本公司、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 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5.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 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 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 ...
国新健康(000503) -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5-02-20 18:3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核查意见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新健 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人员因个人岗位调动、离职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125,8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监事会认为上述拟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符合法律、 ...
国新健康(000503)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6:30
财务业绩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000万元,同比减亏75%[3][6] - 2024年度营业收入预计为3.5亿元,同比增长约6%[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46亿元,同比增加亏损[3]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为-0.0204元/股,同比减亏[3] - 2024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3.4983亿元,同比增长约6%[3] 投资收益 - 公司通过出售参股企业股权实现约1.3亿元投资收益,是减亏的主要原因[6] 业务发展 - 公司持续强化“三医”协同治理和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医保和数字医药的专业服务能力[5] - 公司加大对数字医疗和数字健康的投入,优化和完善产品体系[5] 财务披露 - 公司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7]
国新健康(000503)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7 00:00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 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本次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0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蔚女士 召集并主持,于2025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
国新健康(000503)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7 00:00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 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新益康数据(北京)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前次授权期届满后12个月内(即至2026年1月28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特此公告。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0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
国新健康(00050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1-17 00:00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 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至 2025 年 1 月 28 日止。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 ...
国新健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7:56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Tel:86 10 66578066 Fax:86 10 66578016 E-mail:guantao@guantao.com http:// www.guantao.co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 B 座 19 层 邮编:100033 19/F, Tower B, Xin Sheng Plaza, No.5, Finance Street, Beijing 100032, China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4)第 008985 号 致: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规则》")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 ...
国新健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7: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3日召开[3] - 460人参与投票,代表273,141,190股,占比27.8343%[4] 提案表决情况 - 提案1.00同意271,792,470股,占比99.5062%[7] - 提案2.00同意271,065,468股,占比99.2401%[8] 中小股东情况 - 459名中小股东代表37,438,597股,占比3.8152%[6] - 提案1.00中小股东同意36,089,877股,占比96.3975%[7] - 提案2.00中小股东同意35,362,875股,占比94.4557%[8] 合规情况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10]
国新健康: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12-23 17:56
分红政策 - 2024 - 2026年具备条件优先现金分红[2] - 净利润和累计利润为正可分配股利[8] - 符合条件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可中期分红[9] 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净利润10%[10]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或5000万[10][11] - 不同阶段按情况设最低分红比例[11] 审议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过半数表决提交股东大会[14] - 股东大会审议方案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15]
国新健康(000503) - 国新健康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24-12-17 16:41
ESG 与社会责任 - 公司积极践行央企责任,倡导绿色办公,深化消费帮扶行动,搭建薪酬和培训体系,探索职工健康路径 [2] - 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党建引领改革发展,曾获得中国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等奖项 [2] 市值管理与合规 -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努力提升经营效率和营利能力,将依法综合运用各类市值管理方式提升投资价值 [2]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业务拓展与合作 - 公司与湖北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中部健康医疗大数据(湖北)有限公司,持有45%股份,未来将作为三医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2] - 公司围绕"三医协同、创新驱动、数字生态"的战略规划,聚焦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院运营管理与医疗质量监管服务、药械监管服务三大业务方向 [3] 财务表现与风险 - 公司截至三季报的营业收入为2亿元,经营情况持续向好,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目前不存在触及ST规定的情形 [3] - 公司积极推动数智技术,健全"1+3+N"体系,推动DRG/DIP创新与突破,助力医保基金的安全支付 [3] 数据要素与政策解读 - 公司被确定为杭州市金融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 [4] - 公司长期服务医保、药监、卫健等主管部门,沉淀形成"三医"数据治理体系与数据服务标准,在商业健康险、医药器械、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领域取得应用场景落地 [4] 战略规划与未来发展 - 公司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及"三医联动"改革总体要求,以数字医保为体,数字医疗、数字医药为两翼构建基本盘,聚焦三大业务方向,推动机制创新,挖掘数据价值,打造数字+医疗+保险+医药的闭环 [5] - 公司C端业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依托数据能力,聚焦医疗健康服务,重点打造慢病管理、职工健康等医疗服务产品群 [6]